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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励制度【通用多篇】

教师奖励制度【通用多篇】

教师奖励制度【通用多篇】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一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教师奖励制度 篇二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三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交(上报)材料的、迟交或晚交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奖项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奖项说明如下:

3、学校常规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关制度规定扣款。

4、临时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第二次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100元。

5、学校重大工作任务或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弥补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

6、未备课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备课的教师,将予以停课,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聘请教师和奖励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7、在学期末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市双语抽考中班级成绩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300元奖励,若班级成绩在学校抽考的年级中排名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200元奖励,若所带班级的抽考成绩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将按最高标准即市级奖励标准300元予以奖励。

幼儿园考核奖惩制度范文 篇四

为强化幼儿园常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现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制度包括三个部分,即考核奖惩原则、考核奖惩内容、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奖惩原则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步树立为人师表,—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做贡献。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按劳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奖惩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它工作。

一)奖励部分: (300—500分)

1、教师在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方面不断钻研,在各项比赛中获奖的。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

②县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④省 级 :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 家 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⑥在全国性CN刊物发表一篇奖给50元;

⑦在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一篇:国家级50元,省级40元,地市级30元,仪征市级20元。

2、教师在各类优质课或公开课评比中获奖的: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随档案保存)

②县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③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⑥其它表演、公开课、研讨课县市级以上一律发给20元/人的补贴。

3、指导学生集体、个人参赛获奖(指主要指导老师,其他配合老师酌情)

①本园内部:颁发一等奖证书;二等奖证书;三等奖证书;(随档案保存

③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④省 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⑤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4、上班时间能认真组织一日活动,教学常规井然有序。班级所开展的活动效果显著、突出,孩子积极参与班级课内外活动,积极发言,踊跃举手,受到家长、同行一致好评且达到推荐的(每次对一日活动,被推荐为最受家长欢迎教师)(50分/次)

5、班级主题、区角等环境整洁丰富美观,更换及时,幼儿参与率高,废旧材料利用好。

各种台帐、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排版正确(标题黑体小三、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1.75),内容充实完备(内容符合要求、标题、学期、班级号、姓名、日期填写符合要求)。

台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 如逾期拖沓甚至影响幼儿园事务者。

积极参加各科教科研活动,有创新勇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及看法,且被采纳者(30分/次)

6、在工作中不牢骚满腹,不固守成规,乐于开动脑筋,积极进取,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严格把握幼儿膳食(禁止幼儿、教师私带食品园内食用),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通过评比的先进个人奖。(50分/年)

7、有过硬的职业道德,被评“家长最满意教师”,连续受到5次以上(不含)得到家长最受欢迎教师称号,且情况属实;(50分/次)

教师奖惩制度 篇五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教师奖惩制度 篇六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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