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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实施方案【精品多篇】

车间管理实施方案【精品多篇】

车间管理实施方案【精品多篇】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一

一、目的

为了提高各车间产品质量,减少不良的发生、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性、稳定性,特制定本此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各道工序所有成品、半成品的量产和试产

三、职责

3.1操作者负责各工序产品的质量检查,及标识、区分、定位摆放;

3.2生产部各班组责任人负责对各工序产品件的质量抽验、入库管理;

3.3技术质检员负责对生产中的产品件进行抽样检验确认;

四、规定

4.1车间操作者:负责自检,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通过自我检验,对本工位产品的质量负责;

自检:产品形成过程中,操作者本人对本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按照检验标准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自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4.2车间操作者之间负责互检,对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二次检验(下序检验上序),有利于保证工序质量,防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批量不合格品出现;

互检: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上、下相邻作业过程的操作人员或组长相互对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进行二次检查确认。

4.3技术检验员负责产品件专检;

专检: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对产品形成所需要的物料及工序完成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专项检验。

五、内容

5.1下料车间:

5.1.1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本工序产品与上工序产品的质量检验,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的管理规定,杜绝不良的发生,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当班班组长与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

5.1.2生产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所生产工序的人员进行安排、指导,对生产的产

品进行抽验,在接到不良反馈信息时及时与检验员联系,对不良产品进行判定,组织相关人员对不良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安排操作者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填写质量事故单及解决方案后上报本部门领导,及对不良产品的追踪;

5.1.3下料班组长负责对生产的各工序产品进行首件判定与过程质量抽验,及对操作者进行质量指导,在检验到不良时,及时通知领导及不良工序操作者,协助并监督生产员工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与生产结束后将不良现象体现与当日报表上,编制再发防止报告上报与部门领导处,同时对不良产品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跟踪;

5.1.4当班组长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严重不良,而操作者自检、互检未发现时,直接对相关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

5.1.5当产品发生不良时,当班组长对生产操作者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

5.1.6下料车间产品报废率为2%,每超出一个点,对直接生产班组,在当月绩效评定中减一分,同时按照进行相应的处罚;

5.1.7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

(3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3件以上20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

(20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

5.1.8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的;

在2%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原材料价格X1.5倍”的罚款;

5.1.9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2合装车间:

5.2.1焊接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本工序生产产品的自检及各附件的检验,对生产的首件进行确认,并交予同工位人员进行互检,如产品合格交予班组长进行检查,确认产品状态,并在生产过程中对所有产品进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

5.2.2打磨操作人员在对产品进行打磨时,负责对焊接状态进行检查(假焊、焊漏、偏移);

5.2.3合装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所有生产工序的人员进行安排、指导,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抽验,在接到不良反馈信息时及时与技术检验员联系,对不良产品进行判定,组织相关人对不良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安排操作者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及时上报本部门领导,对不良产品的追踪;

5.2.4班组长负责对生产的各工序产品进行首件判定与过程质量抽验,及对操作者进行质量指导,在检验到不良时,及时通知班组长与不良工序操作者,协助并监督生产员工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与生产结束后将不良现象体现与当日报表上,编制再发防止报告上报与部门领导处,同时对不良产品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跟踪;

5.2.5班组长在对产品进行抽检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操作人员未检出时,直接对相关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开焊、漏焊或者型号错误:直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车间通报。

5.2.6当产品发生不良时,班组长对生产操作者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

5.2.7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

(3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3件以上20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

(20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

5.2.8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

在0.5%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产品价格X2倍”的罚款;

5.2.9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3喷涂车间

喷涂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本工序生产产品的自检,对色卡进行确认,并交予同工位人员进行互检,如产品合格交予班组长进行检查,确认产品状态,并在生产过程中对所有产品进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技术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

5.3.1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

(3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3件以上20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

(20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

5.3.2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

在0.5%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

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产品价格X2.5倍”的罚款;

5.3.3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3返修处理

5.3.1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生产的不良产品进行返修,并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质量自检,针对返修不到位的产品进行再次返修,直至符合公司质量标准要求,将返修后的产品合理的放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合格标识(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通知班组长及技术检验员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检验;

5.3.2班组长和技术检验员负责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质量判定,在返修过程中对返修产品进行抽验,并在生产结束后将当天返修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汇总,上报于部门领导,同时做好对返修产品的质量跟踪

5.3.3在返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报废,直接对相关责任人以“报废产品数量X原材料价格倍”进行处罚。

5.3.4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

5.4奖励

5.4.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问题的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发生员工,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50次/元。

5.4.2发现工艺及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员工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50-100元/次。

5.4.3发现技术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视其影响程度每举报一次奖励50~100元/次。

5.4.4互检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20次/元。

5.4.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50~500元/次。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二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严肃质量管理纪律,增强员工的品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日常生产管理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公司相关生产人员

三、质量管理条例

1、员工必须加强自检意识,必须做好产品自我检查工作,防止不良品的发生,只有在完成自检的基础上才能报检。质检员要做好质量监督。对于未自检的员工,质检员有权提出批评、教育;累教不改者或给生产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扣除当天绩效分和200元以上300以下的罚款。

2、检验人员检验结果判定批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责令操作者自检货返工后重新提交,对于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提检的产品均不合格者,给予操作者50—100元罚款;在正班时间段内,能保质保量完成全额生产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当日的绩效分值为正常分值的2倍。

3、开始生产前领班必须组织人员做好现场卫生,对设备、工具进行清洁、清扫,保证机器设备干净、清洁,不得残留有杂物、异物影响正常生产。对不服从领班安排的,经检查发现,扣除责任人当天绩效工资;如果是领班不安排人员进行打扫的,扣除领班当天绩效分,并处罚100—200元。

4、不得将不合格的树脂混入合格树脂进行烘干、粉磨,违者罚款50—200元。

5、不同厂家、种类的树脂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区分开放,并作好标记,防止误混;不得将未经过筛选的树脂粉混入已筛选过的树脂粉,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并根据造成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6、经过粉磨、筛选后的树脂粉必须装进干净、干燥的桶内,并在下班之前将桶用胶带密封并盖上盖子。若检查发现未做好的,扣除操作员当天的绩效分。

7、密炼时,必须按照研发部给的数据进行配料,不得过量或重量不足;密炼过程中严禁重复投料、漏投,投料顺序错误,要如实填写生产记录。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处罚50—200元。

8、开练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打三角包(原则上每拉一张膜片前至少打一次)。经发现,不听质检员警告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9、出片时,操作人员要用测厚规对膜片厚度进行测量,确保每张膜都在规定的厚度范围内,不合格的应及时返工处理。经检查发现有3以上不合格的扣除当天绩效分。

10、压机段,有以下情况的:

①未做好压机清理的。

②网布没铺好,导致网布重叠的,板的四个角落应由靠近每个角落的操作人员负责,即谁出问题谁负责。

③膜片没有放在板正中央,导致网布没压好,造成影响正常使用的。

④膜片上或网布上有异物、碎屑等,抬膜人员未将其弄掉,从而影响到膜片正常使用的。

⑤板上粘有料的却没有清理,或者不听从质检人员安排去清理的。

⑥膜板进入压机后未整理对齐的。

⑦不按照要求抹硅油或者硬脂酸钙的。

⑧卸料时,操作不当产生折痕的。给予警告、扣除当天绩效分,屡教不改者、情节严重的处以30—200元不等的处罚。

11、泡膜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盐不经过称量直接加入水中的。

②桶内的水未盖过膜,导致膜长期露在水面的。

③盐水不按照要求更换、重复泡膜的。

④不服从质检人员安排对桶注水、加盐的或者换盐水的。

⑤阴阳两种膜未经允许混泡在同一桶内的。

⑥泡、取膜时,把膜刮伤的。扣除责任人当天绩效分。

12、裁膜、割孔、晾膜、打包时,出现以下情况的:

①裁膜时因人为造成膜片损坏的。

②裁膜时边上有膜边碎须,质检人员警告后,屡教不改的。

③人工割孔时,未将模具放整齐造成不合格的。

④晾膜时工作人员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膜片损坏的。

⑤晾膜时需要擦掉表面上的盐水时,不擦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⑥收膜时未将膜表面的盐,碎屑清理干净,而直接打包装的。

⑦将不合格产品放入合格产品进行包装的。(如对等级分类不明确的产品必须由质检人员或相关领导当面确认后,再进行包装)

⑧不按照要求进行包装的,扣除当天绩效分。

13、裁膜、割孔、晾膜、打包都有追溯性要求,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产品追溯记录表》记录。未按要求如实记录的或请他人代笔签名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14、拒绝填写《产品追溯记录表》,或当天在下班前无故不上交到质检部的,视为拒绝填写。拒绝填写者,每次罚款50元。

15、雕刻机雕刻电极板时误差不得超过±1.5mm,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雕坏的,根据损坏程度进行处罚或赔偿。

16、电极板打孔时,应按照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刀具,不得误差超过±1mm,不得打错孔。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并进行处罚50—200元。

17、压电极板前,必须先把电极板清理并吹干净;打胶时要控制好

胶的用量,不得打多,也不打少。压好后发现电极板到处堆积有胶水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一次。

18、打流水孔必须先用白色塑料板垫在钛板上,若检查发现不垫的,不管有没有伤到钛板,先罚款当事人50元。因不垫塑料板钻孔,造成钛板损坏的,罚款200—500元。

19、流水孔每边不得低于30个,应控制好孔与孔间的距离,不得打穿电极板,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情节严重的,处罚50—200元。

20、焊接、堵集水孔时,必须先把电极板、PVC管清理干净,不得堵错孔,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21、电极板必须压够24个小时,压力要符合要求。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

22、环氧树脂、PVC711等胶水必须用完已打开的,不得在未用完的情况下再开另一瓶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

23、要按照要求及需求来进行配胶水,不要造成浪费,否则当天扣绩效分。

24、充填环氧树脂前,必须先把洞口及洞里的碎屑、异物、杂物等清理干,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胶水不能盖过电极板,电极板上不能残留有胶水。违者扣除当天绩效分,屡教不改者罚款100元一次。

25、叠膜堆时不得拿错电极板,如果在试水时才发现电极板拿错的,

对事故责任处以每人100的处罚。

26、在叠膜堆的过程中质检人员应严格监督,不能叠错膜、隔板不能堵错,如果出现错误则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27、在生产过程中规定首检的产品,操作者不通知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一旦查出扣罚操作者当天绩效分。

28、在生产过程中,质检人员在检查过程发现指出可能存在或存在质量隐患的,操作者应当先停止操作,待质检人员或者相关领导确认、排除后方可继续产生。不听从劝告、不服从指挥,强行生产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承担。

29、对于故意制造质量事故者,加重处罚。

30、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违反作业指导书行为等的,同样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1、生产员工对于质检部作出的处罚应当服从,不得顶撞、辱骂质检人员,否则可加重处罚。

32、质检人员应秉公执法,不得在工作对生产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3、质检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对于处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不得以写申请为由搬弄是非,歪曲事实,故意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经过查明处罚有误后,可撤销处罚。

35、生产人员的处罚由质检部提供依据,质检人员每月统计处罚清

单经上级主管审批后,直接递交人事行政部计算工资时执行。

36、本条例由质检部负责解释,至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车间管理实施方案 篇三

一、活动目的

为了给车间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激发员工团队意识,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达到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对象

缝制一车间、缝制二车间

三、成立组织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组员:

职责分工:XXX负责生产部6S工作的执行与监督,XXX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每周对6S工作进行大评比,XXX负责6S方案的制定、物资准备、协助检查评比。

四、实施时间

从XX月份开始,每周一次对生产车间不定时进行大检查

五、实施内容

(一)整理

车间整理

1、车间6S管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是负责6S的组织落实和开展工作,应按照6S整理、整顿的要求,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定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

2、上班前车间员工应及时清理本岗责任区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长时间堆放,垃圾要及时清理),摆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整洁。

3、设备保持清洁,材料堆放整齐。

4、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便于取用,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标示,整齐的摆放物件,包括工具、半成品、原材料不能随意摆放。

(二)整顿

车间整顿

1、各机台、设备保养干净、摆放整齐;

2、产品:良品与不良品不能杂放在一起,摆放有定位,任何人均很清楚;

3、所有通道、走廊、楼梯应保持地面整洁,天花板、墙壁、窗户、照明灯、无蜘蛛网、无积尘;

4、车间的垃圾、废品及时清理。

(三)清扫

车间清扫

1、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干净、光亮;

2、作业场所物品放置归位,整齐有序;

3、窗、墙、地板保持干净亮丽,垃圾或废旧设备应及时处理,不得随处堆放;

4、车间员工要及时清除各自岗位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四)清洁

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保持公司整体6S意识。

(五)素养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车间6S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1、6S活动每日坚持做且效果明显;

2、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发扬主动精神和团队精神;

3、时间观念强,下达的任务能够在约定时间前做好。

(六)安全

清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六、评比方案

(一)评比方法:

1、根据评比细则对车间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检查和登记,80分以上(包含80分)的为合格,评比取前后各二名,前第一名发放(6S活动标兵组)红旗,给小组成员每人奖励王老吉一瓶,第二名给小组成员每人奖励果汁一瓶,最后一名发放(6S活动改善组)黄旗,组长取消当月6S绩效考核1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当月6S绩效考核80元;

2、月平均分在80分以上连续三个月6S评比保持第一名的,给该组奖励现金500元,月平均分在80分以上连续三个月6S评比保持第二名的,给该组奖励现金300元;

3、如当月各小组月平均分都在80分以下将取消前二名,只评最后二名,如当月各小组月平均分都在80分以上将取消最后二名,只评前二名;

4、以上每月评比分数将纳入各班组长、车间主任当月6S绩效考核;

5、由6S推广小组在该方案实施后的次月5日前组织所有的6S委员会成员的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召开6S活动推行总结会,公布上月6S活动的评分结果,现场给前第一名发(6S活动标兵)红旗和奖金,给最后一名发(6S活动改善组)黄旗,再讨论各部门或小组所出现的严重不符合的规范的几大项的改善方法。

(二)评比细则(详见附表《6S评分标准》)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切实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有效改善镇域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镇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由住建局管理)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环卫保洁、物料堆放场地等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区域和环节实施集中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构建我镇扬尘污染控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筑施工工地除尘降尘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

2.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洗车时要保证车辆车身洁净,车轮不带泥,出口路见本色;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重点工程施工应设置临时导流辅道,并进行硬化处理,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保障道路畅通。

4.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对工地周围环境进行保洁,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砂堆、灰堆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5.工程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建设工程。

6.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四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的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

7.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镇城管、规建、控违等部门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杜绝收竣工阶段建筑垃圾尚未清运,工地围挡过早拆除;设置洗车设施敷衍了事,进出车辆甩泥带土;施工现场无抑制扬尘措施。

(二)拆迁工地施工除尘降尘工作

1.拆迁和装修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机械施工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整理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建筑垃圾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

3.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不甩泥带土。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道路清扫保洁除尘降尘工作镇域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镇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要达到“七净”、做到“七无”。即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

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白色垃圾、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

(四)物料堆放场地除尘降尘管理工作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建材市场和码头等堆放沙石、煤粉、煤灰、渣土等堆场和露天仓库应进行硬化处理,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设置围挡、防尘网等进行防尘降尘,及时清除道路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单位联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地完成除尘降尘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扬尘管控工作方案要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将集中整治阶段中好的做法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配合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坚持边整边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生产车间质量管控方案 篇五

为全面辨识、管控我矿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制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各专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统一领导、协调:

组长:郑秦峰(矿长)

副组长:巩仲斌(安全矿长)郑成梁(总工程师)

刘永清(机电矿长)张锁明(通风矿长)

陈海堂(生产矿长)王文龙(工会主席)

成员:姚国海(副总工程师)王军军(副总工程师)

汤志伟(副总工程师)李凯(副总工程师)

张鹏(副总工程师)贺战平(副总工程师)

贺丽峰(技术科科长)张仙蒲(标准化主任)

赵家威(通风科科长)马洋(办公室主任)

乔卫民(安全科科长)赵志强(地测科科长)

郭峰(机电科科长)张峰亮(监控室主任)

张大伟(调度室主任)李彬彬(职业卫生科长)

席亚辉(劳动用工科)洪家德(通风队队长)

秦随胜(综采队队长)张胜利(掘一队队长)王国林(掘二队队长)李凤学(运输队队长)

郭荣和(机电队队长)李蛇科(机运队队长)

魏传高(探水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科长由乔卫民兼任,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完成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科室、队组负责人参加,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人员,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流程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各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我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三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科室要加强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科室及队组,罚相关负责人各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负责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相关责任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相关责任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5、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主要负责人500元。

9、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主要负责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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