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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服装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服装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商场管理制度 篇一

一、所有进场商品,必须具有齐全的商品资质,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商品质检报告单等相关证件

2、进口商品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检查海关报关单、完税证明,质检报告。

3、特殊化妆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件。

二、具有齐全资质的商品,由综合管理员对商品及包装上的商品标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生产批号、生产标准、有无中文标识的商品品名、成份含量、型号、等级、洗涤说明、厂名、厂址等。

2、洗涤标识是否与标签相符。

3、化妆品类需标明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

三、商品进场,除资质齐全、标识合格之外,还要有综合管理员对商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商品的制作工艺

2、检查商品的制作缝线、色泽、色调与面料质地相适应,无跳针现象、针距均匀、商标在指定位置缝制。

3、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冒用其它商品标识和认证。

四、商品进场,在完成上述检验之后,要在理货间集中理货、统一上柜,并把废弃不用的包装物等放在指定地点,由保洁员统一打扫清理出场外。

五、品牌商把过季、滞销的商品返回,或将废置、损坏的货架、道具、模特等返回,需办理退场手续。手续内容包括:

1、由柜组人员填写商品退场单,写清楚退场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价位、数量及退场原因。

2、综合管理员检查确认,签字同意,方可进行退场。

3、保安根据有楼层管理人员签字的商品退场单让其通行。

六、商品进、出卖场,必须走指定的货物专用通道。

服装店管理制度 篇二

1. 员工应带妆上岗,工作时间应保持愉快精神,热情待人。

2. 在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喝酒,不得与相邻柜台员工聊天。

3. 应保持店面整洁,每日应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

4. 应妥善保管好柜台财物和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库存发现货品丢失,按照丢失商品的吊牌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5. 每日应做好店面货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陈列货品,精心搭配和摆放。

6. 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资。

7. 上班时间不得接待朋友探访。

8. 店员试用期定为个月,薪酬为底薪+ %个人销售额提成。

9. 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提成+补贴

10. 提成为当月个人销售额的 %

11.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化妆补贴,补贴。其中过了试用期的次月即可获得元的交通补贴和元的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元则自员工正式公司个月后发放。

12. 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公司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15. 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6. 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17. 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18. 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9. 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20.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对货品知识熟练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

商场管理制度 篇三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商场管理制度 篇四

(一)考勤华联通讯由考勤员统一施行逐日登记。

(二)迟到、早退、矿工

1.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和早退三次或三次以上,扣发工资50元,情节严重的扣工资的50%。

2.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商场,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工资50元,年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合同。

(三)请假制度

1、假不论时间长短,不论什么假,除紧急情况外,一律凭请假条,经商场领导批准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事后补填假条,非特殊情况不以电话形式请假。

2、请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到商场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有效。

3、其它假期,如:法定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假等依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考商场规定细则。

4、自各种假期中如遇休假日连续计算。

二、营业员规范纪律

(四)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到考勤员处签到后,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上足商品、码放好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收款员要核对备用金,准备好零钱,整理好款台。

5.做好店堂、货架、商品、售货工具的卫生。

(五)仪容仪表规范

1.衣着整齐、讲究卫生

2.发型庄重、语言文明

3. 思想集中、接待热情

4.服务周到、站资规范

(六)店堂纪律

1.不准在店堂内吸烟、吃东西、看书报。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3.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在工作时间酗酒。

4.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

5.不准靠货架、趴柜台、登货架。

6.不准挪用借受货款和票券,不准擅自涂改发票。

7.不准私自少收或多收现金,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取用商品

8.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

9.不准无故迟到、旷工。

10.除收银员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介入收款台。

11.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动计算机,发生问题责任自付。 12.不听从调度,领导有权勒令下岗。

(七)营业后清理工作

1.接待好最后一位顾客,要耐心热情。

2.清点好货款、票证,做好登记记录。

3.实行日清日结的柜组要及时盘点结帐。

4. 整理好货架,打扫干净店堂卫生。

5.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防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仓储保管制度

(一)商品验收入库制度

1.商品到达后,保管员持进货票及时验收货物,即查品名、规格、单位名称、数量、批号、出厂日期,验收无误后,及时做入库手续并签字盖章,然后将第三联交付货方(结帐用)。

2.商品入 库,整箱商品按箱验收,贵重商品拆箱抽验,零散商品要逐个点清,如发现有破损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登记清楚。

3.入库后要按货编号建立商品卡,并注明商品的。有效日期,及时与主管领导沟通信息,避免商品积压过期造成浪费。

(二)商品出入制度

1.业务员提货时,必须持盖有财务印鉴的出库单,保管员按单提货,不得随意改变。

2.出库后保管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盖章,并将第二联,第三联返回。

3.代销商品在出、入库单上注明。

4.保管员按出、入库单及时登帐,每月盘点,及时将盘点表上报财务。

(三)商品的保管

1.按商品的类别不同,分别码放,爱护商品,爱护包装。

2.先出先进的商品,新老不断更换,减少食品过期数量。

3.定期检查、防虫、防腐、防火、防水、防止保管不善造成商品的损失。

4.有送错货物,立即调整,有遗失现象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经理报告。

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道德,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商场管理条例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厂商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打牌、下棋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19:00,在保证营业时间为9小时的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临时出入证”。值岗人员凭“临时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正常营业时间内,商户售出的货物超过三箱(件)的须开具“出货放行单” 。商户应事先填写“出货放行单”,货物出门前,须由当值管理员凭单逐一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放行。

⑸、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货的,无论出货多少均须开具“出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⑹、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⑺、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⑻、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⑼、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⑽、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加建阁楼,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干粉灭火器)。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公司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1.需要装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3.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6.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1.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2.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3.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4.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5.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1.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2.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近三倍的处罚。

3.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4.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8、营业员的管理规定1商场的销售人员,必须是有深圳特区合法居留的有效证件。非深圳市常住户口人员,应按深圳是暂住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合法居留的有关手续,必须严格执行《深圳市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各商铺必须委派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配合商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商场销售人员必须由签约人填写《销售人员委托书》,方能入驻商场进行销售工作。3为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确保商业信誉,提高服务质量,商场内各从业人员应注意保持其良好形象。营业时间,如商场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有商场统一订做,各商户根据商铺的大小购置26套工作服,相关费用由商户统一缴纳)。不准在商场内穿背心、短裤、拖鞋。对衣冠不整,行为不雅者,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说、指正、罚款,直至停止其营业。4导致商户被停业整顿的营业员,一律取消其在本商场的从业资格,其他商户不得聘用。

9、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1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2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合同押金不退回。

10、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1.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建厂,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3.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4.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微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1)、不按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2)、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5)、在商场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活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7)、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8)、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9)、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10)、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11)、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1)、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2)、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3)、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在商场内吸烟,打牌,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年度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年度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年度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2、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经营行为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4、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5、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五、商户手册的解释与修订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商户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营运过程中,新定制和补充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本手册的补充。

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商场管理制度 篇六

如因前期装修或平时管理失职,商场出现事故或连续二次出现小事故,商场负责人必须降职,分管副总裁也要降职;如出现大事故,商场、工程负责人、分管副总裁立即免职。

罚款金额比例;

分管副总裁10%

中心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10%

商场总经理(工程项目负责人)15%

分管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15%

直接安全责任人50%

违反集团安全纲要的每项罚款按上述比例执行。

(1.工程管理处罚规定;

发现电焊(气割)工没有上岗证,罚施工单位10000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

没有动火监护员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地面有洞还在电焊,施工单位罚10000元;

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高空焊接违规施工单位罚10000元,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

电焊地点离易燃物品距离,违规每米按500元罚款。

汽油超过规定量一两罚款1000元;香蕉水超过一两罚200元;油漆超过一斤罚1000元,多超多罚,累计计算。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x500元,累计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x10000元。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x20xx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不用阻燃线,每米按1000元罚款;

采购达不到标准,按采购金额的1~10‰罚;

蛇皮布每超过10公分,罚款200元。

装修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x500元。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x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乱拉电线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罚款1000元。

装修现场如果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如果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超过1公分(厚)×1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

在禁烟范围内抽烟,每次罚50元;发现不戴安全帽,每次每人罚款50元。

值班人员离岗一次罚200元;超过两次劝退。

施工过程偷工减料,管理执行不到位,根据情节处理。

抓住工地偷盗者,按失窃总价值全额奖励。

实行交叉检查,公司内部举报、发现违规者,奖励罚款的80%;公司外的人举报、发现违规的,奖励罚款的100%。

及时检查,有责任发现隐患。发现一个安全隐患,根据大小奖励1000~5000元。

总裁派人指定检查,查出问题,对安全部加罚30%。

(2.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x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x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x500元,并限期整改,。

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限期整改。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x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x500元,并自行拆除。

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x20xx元。违x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x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x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x20xx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x200元。

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x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x20xx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x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x500元。

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x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3.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停止施工。

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

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x500元罚款。

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x500元。

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x200元。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x500元罚款。

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

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

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4.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x20xx元。

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

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

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x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x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x500元罚款。

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

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x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

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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