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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篇一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1次,之后每年测定1次。

3、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验。

4、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1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5、单轨吊。每年进行1次检测、检验。

6、无轨胶轮车。每年宜对司机进行年审;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修,大修后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齿轮机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规定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厂和有关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冶金企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本规定只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提出了要求,对非通用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已有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岗位上有关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程,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和不同条件具体制定。

4.2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分级标准,参照《设备技术状况管理规定》中关于设备技术管理通则执行。

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标准,参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中设备维护分级标准。

4.3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计划的定期检修,须对主要电气设备订出其检修周期和基本内容,本制度中没有规定的设备检修周期和内容,均可按照各类设备的技术特性和使用经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4.4各类设备的规定

4.4.1电动机的规定

电动机(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计划检修,分为不解体检修和解体检修两种,其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规定如下:

不解体检修

凡电机连续运行3~6个月时,应进行一次,其检修主要内容有:

1用干燥空气,吹去电机内部灰尘,擦去油污;

2检查各处接线头是否松动,各部位紧固螺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打开轴承小盖,检查是否缺油;

4测量电机绝缘,并做记录。

电机解体检修

分为大、中、小修三种。其规定如下:

类别电机类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类连续运转的鼠笼型电机7~10年3~4年

第二类连续运行的绕线式电机10~20年3~4年

第三类短期运转起、停次数频繁的电机3~5年1年

第四类10kv高压电机20~25年4~5年

第五类主变流机组、轧钢直流电机20~25年4~5年

第六类z系列直流电机、中小容量电动发动机8~12年2年

1电机大修内容一般为:

a.定子和转子全部或局部更换线圈;

b.机械结构检查试验或做改造性的加固处理;

c.集电环换新或做表面处理;

d.轴瓦(滚珠)更换,轴承修理和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更换;

f.笼型电机转子铜条与转子短路环焊接处检查,对裂口和松动处做补焊处理;

h.转子找平衡、转数在1000转/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电机转子,要做动平衡试验;

y.电刷架检修、部件更换调整;

o.机壳修理、喷漆。

直流电机除上述项目外,尚需进行:

p.整流子清扫试验或进行表面磨光、开沟、捣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换;

k.升高片修理,更换绝缘,重新绑扎加固,有断裂者,修补或更换;

y.均压线圈全部更换绝缘和绑线;

n.转子整体干燥和浸漆。

2电机中修的内容一般为:

a.定子或转子(包括主补极)线圈清扫做绝缘试验,并做直流耐压。对局部和个别绝缘值低的线圈进行处理;

b.电机机械结构检查,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电环、修理和加工磨光;

d.轴瓦研磨,对超过间隙者做更换钨金、轴承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检查,对松动者进行更换及做平衡试验;

f.定、转子干燥喷漆,直流电机电枢进行浸漆处理;

g.调整刷架及其排列,检修和更换零件。

3电机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厂(单位)可根据电机具体使用状态、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原则每隔1~2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一般规定为:

a.定子或转子分解抽出清扫,并做检查;

b.局部或个别绝缘薄弱部位进行绝缘处理;

c.轴瓦(滚珠)检查、换油;

d.整流子、集电环表面清扫,刷子个别更换调整。

4.4.2对变压器的规定

类别变压器型号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电力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类整流变压器、起动自偶变压器和充油电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类电炉变压器15~18年3年6个月

第四类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变压器大修内容一般为:

a.高、低压侧线圈全部更换;

b.铁磁机构检查,穿芯螺栓绝缘套管更换,矽钢片表面绝缘脱落者,重新涂绝缘膜;

c.更换对地绝缘层和高低压间绝缘套筒,以及更换全部钢纸油道和钢纸垫片;

d.分接开关检修,分解清理;

e.对线圈各部分压紧的机械结构进行检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绝缘油过滤,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垫片更换;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进行耐压试验;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油翅风扇分解清理,电机检修;

i.全部变压器外表喷漆。

变压器在中修内容一般为:

a.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在检修抽芯前,必须进行线圈绝缘泄漏试验;

b.变压器解体,吊出芯子进行各部位检查,包括线圈固定位置,压紧螺栓的紧固程度、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和机械位置等;

c.用变压器油冲洗线圈、油道、垫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积物;

d.对绝缘

电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

e.油缸清扫,止油门修理,油翅清刷,漏油处处理;

f.变压器油过滤,并做化学试验,含酸性超过规定者,应做除酸处理;

g.油枕、防爆管冲洗,干燥剂更换;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

i.瓷套管检查、清理。

变压器小修内容一般为:

不抽芯检查,只做外部清扫和检修。包括缸盖清扫、瓷套管清扫;绝缘油处理和增添;检查冷却装置、瓦斯继电器装置;检查各部有无漏油现象;呼吸器内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

4.4.3低压开关盘的规定(包括电磁站控制盘,低压线路开关控制设备)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在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6年2年6个月

第二类在正常环境中16年4年1年

属于第一类的电磁站是:轧钢电磁站和加热炉电磁站、链炉房电磁站、炼钢炉电磁站、电炉电磁站、烧结电磁站等。

属于第二类的电磁站是:主电室控制操作盘和机电修配车间电磁站、水泵房电磁站、空气压缩机房电磁站等。

开关盘大修内容一般为: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

1动力和操作线路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控制盘修理,控制开关的部分备件或整体更换;

3控制器分解清扫,更换磨损部件及接点;

4电阻器分解清扫,做必要的更换;

5各种刀闸的修理及仪表校验。

开关盘中修内容一般为:

1动力和控制台线路接头检查局部绝缘破裂要完善处理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清扫,开关换接点,刀闸开关修理;

3电阻器清扫检查。

开关盘小修内容一般为:

1吹灰、清扫、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离措施后,母线也要清扫干净;

2检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拧紧各部位的螺栓;

3检查熔断器,熔片要完整,接触应良好;

4检查刀开关在合闸状态时,接触应良好;

5检查检修接触器、控制继电器、磁力起起动器的触头及各弹簧和消弧罩;

6检查检修行程开关的凸轮、接头及弹簧等;

7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绝缘,并记录之;当低于规定值时,或与上一次记录相比较,有显着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

4.4.4天车电气控制设备的规定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甚至为频繁作业率很高者5年1年2个月

第二类比较多尘、潮湿或高温环境中运行,起停次数及作业率仅次于第一类者6年1年4个月

第三类一般环境下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比较频繁者10年2年6个月

第四类良好环境下运行,起停次数不频繁者15年5年1年

属于第一类天车是:炼钢厂加料、浇铸等天车;炼铁厂铸造车间铁水天车、水渣池天车。

属于第二类天车是:轧钢厂天车、烧结厂装料天车、炼铁厂炉台天车等。

属于第三类天车是:炼钢厂原料天车、轧钢厂成品天车。

属于第四类天车是:主电室内检修用的天车、水泵站内检修用的天车、主机室内检修用的天车。

天车控制设备大修内容是:

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其主要项目如下:

1动力和控制线路经过试验,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配电盘及盘上控制设备更换及备件修理更换;

3控制器解体检查,更换损坏件或整体;

4电阻箱整箱或部分电阻片更换,或解体清扫;

5刀闸整组或部分线圈更换,或分解清扫修理;

6滑线和滑线支架更换或修理。

天车电气控制设备中修的内容是:

动力线路或控制线路检查修补、更换磨损的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接头检查,对绝缘不良的线路进行绝缘修补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上局部元件更换;

3刀闸开关、滑线进行检查清扫;

4更换局部电气控制开关,清扫电阻箱。

天车电控设备小修内容是:

1检查检修电动机(按电动机的规定执行);

2检查检修电磁铁抱闸,各种极限开关务必使用可靠;

3检查检修电磁控制盘及一、二次接线;

4检查检修各种类型的控制器、接触器、磁力启动器等;

5检查检修大车磨电砣(集电砣),使其接触良好;

6检查清扫各种绝缘瓷瓶,清扫电阻器(或频敏电阻器)上的积灰;

7测定各电气部件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5断路器的规定

一般断路器在运行中切闸三次短路电流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工作。

断路器外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①检查与紧固断路器套管与母线的接头、检查套管与瓷瓶、特别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②清扫各部灰尘,紧固各部位螺栓;

③测量三相接触电阻,三相同时接触状态及测定其触头行程;

④检查漏油、漏气现象;

⑤检查操作机构及操作头是否灵活、可靠,保证合、分闸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无卡擦及自动脱扣现象;

⑦检查信号及操作回路,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闸试验。

油开关内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1检查内部是否完整和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套管有无脏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闪络痕迹,以及接点烧损情况;

3检查接点接触情况是否严密,并检查接点是否同时接触;

4彻底清扫内部,并更换绝缘油;

5同时要做外部检查与清扫。

4.4.610kv高压开关柜要配合线路检修,一年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对周围环境较脏的地区,六个月检修清扫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4.

6.1检查母线引线、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操作机构等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检查端子板螺栓接点有否松动及隔离开关接点检查修理、仪表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等。

检查各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母线进行清扫检查。

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统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7防雷装置的规定

避雷针每年四月中旬以前应做一次检查,包括本体及联结线,并测试接地电阻值。

各类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线路停电,安装投运,十一月后结合线路停电将它拆回试验检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装使用(室内母线上避雷器不拆)。

1阀型避雷器的复查项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无脏污、破裂或烧损现象;

b、引出线有无移动断股,内部绝缘物有无甩裂脱落和溶化流出现象;

c、进行绝缘电阻值测定和泄漏电流值测定;

d、新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测定。

2氧化锌避雷器的复查试验项目为:

a、电阻的测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锌避雷器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mω。

b、测量1ma(直流)时的参考电压u1ma和75%u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装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处理,以保证变压器、避雷针、避雷器、高压开关柜等的安全运行。

4.4.9对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每年春季进行一次绝缘试验和清扫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质应做检查,如无特殊变化,一般3―5年换油一次。

4.4.11电力电缆每年做一次绝缘检查,包括绝缘值的测定,直流耐压和测量其泄漏电流,同时检查电缆头的外表情况。

新敷设的电缆,在投入运行三个月后应试验一次其技术数据,如无特殊变化,以后可按每年试验一次。

根据试验结果列为不合格,但经过综合判断允许在监视条件下投运的电缆,其试验周期应比标准规定缩短,如果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三次以上的再试验,其缺陷特性没有变化,则可以认为合格。

4.4.1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维护检修,其检修主要内容是:

清理瓷瓶,紧固各部位螺栓。

检查各熔断器是否良好,接触是否严密。

检查电容器的补充是否有裂纹、凸出、渗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生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篇四

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是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环节。为降缓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提高设备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制度。

1、设备科: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配有专人或兼职的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推广先进润滑技术和管理经验,切实做好润滑油品的定额、贮存、保管、检验、发放、使用、废油回收及润滑用具的管理,建立、健全单机设备润滑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做到台理用油,不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供应部门职责

①负责按年、季、月润滑用油(脂)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组织选购油品,认真做好油品入库工作。

②新购入油品必须要有供油(脂)部门的油品化验报告单,并符合质量要求。库存三个月以上需逐桶分析合格后方可让使用。

③负责全厂润滑油的保管和定期发放工作。

④油库房应干净清洁,通风良好,并有完善的消防灭火设备和“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⑤各装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开,分层存储,不得混放,每组要有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

⑥各装油容器(桶)每年应清洗一次。

3、各区域设备员对本单位的设备润滑负全面领导责任。工段长具体组织操作工人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以下各项:

①按供应部门的时间要求,根据设备润滑油(脂)使用定额提出本车间年、季、月润滑油(脂)计划。

②按设备润滑规定,制定出设备,单机的润滑图表,并按规定做到“五定”和“三级过滤”。

a)五定:

定点:按日常的润滑部位注油,不得遗漏。

定人: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定人负责。

定质:按设备要求选定润滑油(脂)品种,油(脂)质量符合要求。润滑油必须经过“三级过滤”清洁无油(脂)。

定时:对设备的加油部位,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清洗或更换新油。

定量:按设备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足所选定的润滑油(脂)。

b)三级过滤

领油从大桶到固定贮槽油箱要过滤;

贮油箱到油壶要经过滤;

油壶到润滑部位要有过滤;

③油过滤网要符合下列规定,冷冻机油、压缩机油、机械油、车用机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为60目,二级过滤为80目,三级过滤为100目,汽缸油、齿轮油所用滤网一级为40目,二级为60目,三级为80目,三级过滤如附图所示。

④自动注油的润滑点,要经常检查油位、油压、油温、油泵注油墨,若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⑤设备的润滑油标明应清晰,并应标明正常油位最高,量低油位界限线。

⑥设备周围不得有油污。漏在设备基础上的油滴应及时清理,交接班时设备周围及基础不得有油污。

⑦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指标内。

⑧常用阀门丝杆和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润滑,不常用的阀门丝杆、螺母处,应用油指封死。

⑨盛装润滑油(脂)的工器具要放在指定地点,并要防止灰尘掉入器具内。

⑩各车间要指定专人收集废油、脏油、杂油的工作,分别存放,交油回收组回收利用。

4、主要设备需要大容器润滑油(一般指一次加油60公斤以上),每月须进行取样分析一次,一般设备三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记入档案,若不合格应及时更换。

5、设备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及选用油(脂)品,必须符合设备本身要求,不得任意滥用,如需季节换油,必须清洗后方可加入。若要更换代用油品时,应经设备技术部门批准。

设备管理制度 篇五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设备管理制度 篇六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管理制度 篇七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状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状况,要追查职责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

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篇八

、目的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设备管理制度 篇九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个性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篇十

一、总则。

特护设备是公司要害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生产。为加强特护设备治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治理制度。

2、负责对重点设备特护包机执行情况每周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状况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重点设备的治理状况进行考核、评分(按重点包机考核细则),作为对包机人员的奖励依据。

4、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点检制度、点检标准、内容、方法,组织现场实施。

5、负责审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6、负责组织建立重点设备的事故台帐。

(二)维护保养人员

1、应在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责任制。

2、参与每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的特护包机执行情况的巡回检查。

3、认真执行点检制,认真检查、记录,并做到记录内容真实,书写清楚、不篡改、不谎报。每月用完的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备查。

4、检修班组应建立消缺记录,对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车间和主管科室,并及时整改。

5、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由生产动力科审定,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安排计划施工。

(三)生产车间职责

1、负责建立本车间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

2、负责建立重点设备单机现场看板。

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和四方联检制,四方联检必须到位。

4、参与每月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状况分析会。

5、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和四方联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班长。

6、认真执行《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和《设备使用维护治理制度》。

三、工作规定。

(一)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以包机制为中心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点检制和四方联检制等规章制度。

(二)主要控制指标:

1、重点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重点设备故障停机率应控制在1.5%以下。

3、重点设备泄漏应控制在0.5%26permil;以下。

4、重点仪表完好率达到100%;常规仪表使用率达到100%;在线分析投表率达到100%。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动力科,并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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