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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方案(精彩多篇)

招生的方案(精彩多篇)

招生的方案(精彩多篇)

招生方案 篇一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网址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教育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镇(街)、学校,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4、公告新生名单。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备案确认。8月26日—8月29日。

市、区招生办对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9月1日。

(六)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3、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4、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5、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6、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0、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七)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招生方案 篇二

根据"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 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 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 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 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本站○(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报名办法 篇三

(一)所有到学校报名均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1、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

3、学生的婴儿出生证

4、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时间:8月10日-13日

【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3:00-5:30.请报名家长自觉排队】

(三)报名时间内,在校园教学楼内组织报名,接收材料,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学校要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凡是相关证件无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只退还材料原件;凡是相关证件存在不齐全或有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会将原件和复印件全部退还给家长,家长在报名时间段内能提供齐全的再来递交全部材料报名,在此时段没有再来递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接收和退还报名材料的原件时,家长需确认签字。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若有假证明,直接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招生工作监督电话:4585630.

招生的方案 篇四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班300人,包括自招生295人,信息学后备人才5人(方案另行制定)。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城阳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未在报名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不具备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二组合达C等及以上等级;

3、实验操作(生物)、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到城阳三中报名,报名时需提报的材料:

1、《20xx年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Excel表格电子版需发送到城阳三中邮箱:xxx;

2、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研究性学习成果、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等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提报材料要求:第1项为学校集中整理提交的材料;第2项要求每位学生在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及姓名,用纸张包好并在纸包装上注明姓名,所有学生相片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第3项材料各初中学校提报时按顺序统一整理,无需装订,每人一个档案袋。

(二)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所提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采取标志性成果评定和笔试方式进行测试。

1、标志性成果评定。工作委员会对学生提供的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笔试。考试科目:理科素养(120分钟,总分140分)、文科素养(9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资格确认

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若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同,理科素养成绩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若理科素养成绩相同,则标志性成果评定等级高者优先获得自主招生资格;标志性成果不低于B等级。

(四)公示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名单于5月16日(星期一)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意见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我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再进行填报。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六)录取

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达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达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学校根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文件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

入学后学校将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理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理科素养强基班;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与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文科素养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划定1个文科素养强基班。学段结束后,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学段期末学分认定考试成绩,按照“有进有出”原则,对自招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解释权归学校。

(七)日程安排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考务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咨询服务

(1)咨询电话:xxx、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x11:30、下午14:00x17:00

(3)网络服务:

招生的方案 篇五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x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正面主要宣传重要人物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重要人物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篇六

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居住房产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未过户房产不作为区域认定依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招生计划: 篇七

招收8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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