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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多篇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多篇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多篇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篇1

为推动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主动接受全社会对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及时落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是按照既有权责清单,对照省市清单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是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要求,指定相关科室一名信息报送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双公示”工作。

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科室产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按照时限要求在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示。

目前,财政局已按照池州信用信息平台操作要求将过去年度行政许可信息准确、无误地成功上报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篇2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深刻理解、准确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本镇经济建设步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x府办[]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在近段时间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告如下:

一、突出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及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镇及时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5月,我镇举办了全镇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的教师作主题报告,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达80多人次。二是各办公室、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每月坚持学习1-2次。采取专题学习、组织讨论等形式,对《行政许可法》进行再学习,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三是在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日,我镇采用拉横额、出专栏、张贴标语、放广播等形式,在全镇掀起《行政许可法》的宣传高潮。

二、认真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定,对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制度和做法,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在清理工作中,做到与清理许可项目相结合,与清理行政许可主体相结合,与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相结合。

三、抓好机制创新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镇研究制定推进行政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案。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不该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行业组织。二是对应当由政府管理同时又不宜实施的行政许可的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后,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方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管,把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三是在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便民的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处理权限及时回复群众。

四、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后,镇政府工作人员还应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篇3

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是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法规授权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责,为认真抓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好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切实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畜牧业生产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常办[2011]25号精神,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对我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情况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防疫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共5项,这五项均是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执法依法授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2011年以来,全局共受理行政许可案件15件,全部案件按期办结,没有不予受理和不予许可情况。在行政处罚方面,我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最大限度下放权力,提高行政效能,在执法过程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主要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我局负责监督,没有委托其他组织负责实施。

(二)公示情况。按照要求,我局制定了公示牌、动物防疫监督公示栏。公示牌内容包括

1、公示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程序和时限以及监督电话;

2、申报点职责;

3、强制免疫病种一览表;

4、村级防疫员的岗位职责。动物防疫监督公示栏,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公示了免疫、检疫方面罚款的具体条款,另外我局还公示了动物防疫合格证流程图、动物卫生监督流程图、兽药监督管理流程图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流程图、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精液、种蛋检疫流程图和行政执法依据、动物检疫收费标准。

(三)收费情况。我局所有收费项目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政府文件冀价涉费字(1993)63号文、畜牧法规定收取,所收取的各种收费皆全部上缴财政。

(四)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按照要求,我们重点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自查。在自查中严把“四关”:一是把好行政许可权限自查关,确保做到主体合法。主要对2011年的行政许可卷宗制作标准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行政许可设定依据进行了自查与梳理。二是把好行政许可受理自查关,确保做到规范统一。主要对统一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与行政许可受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三是把好行政许可审核自查关,确保做到依法许可。四是把好行政许可发证自查关,确保做到服务到位。主要对行政许可宣传、咨询、讲解、发证前对行政许可相对人的系统培训、人情化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全部案件的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五)案卷档案情况。在案卷档案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执行案卷管理制度,实行一案一卷,有目录,卷内材料齐全,做到书写规范,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案卷归档及时。

二、行政执法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律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一是严格执法资格认证,规范执法行为。去年,我局继续狠抓了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全县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然后再参加畜牧业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素质。2011年我局举办了2期培训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部执法人员参加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的3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农业部颁发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程。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对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按法律规定审定,凡不具备资格的一律禁止上岗执法,对有执法资格的,一律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处理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事。三是创新执法方式。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为目标,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执法透明度,做到行政执法有告知,事前事后有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式,将执法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行政,避免“不作为”或“乱作为”等事件的发生。四是规范执法文书。指导各站规范使用,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手段少、执法对象面大情况复杂、执法对象法制意思淡薄和文化知识差、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全适应时代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等方面;

二是执法设备缺乏。虽然今年的执法装备得到进一步增强,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取证的照相、摄像、录音等设备较少,影响了办案效率。

三是执法成本较高。执法办案的成本远远超出预算,导致预算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四是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技能与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五是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广大动物饲养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差。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争取在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同时,我们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着力提高本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案卷检查活动,缺什么补什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把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发展。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篇4

按照政务服务局《关于报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民政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行政许可设定情况

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分别是: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有法律依据,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增加许可环节、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实施审批。

二、行政许可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公开制度。

对民政开展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办理期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示范文本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明确了行政许可办理股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规范行政许可文书。

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要求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制度。

按照提高服务效能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等材料,集中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三、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许可办理人员不足,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二是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不稳定,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网上办理系统,认真组织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篇5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市编办主动作为,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动态要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双公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双公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主抓“双公示”工作,登记处为“双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办综合处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编制“双公示”目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市编办许可事项1个、处罚事项6个。

三是明确“双公示”内容。我办自2016年1月1日起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双公示”内容以市政府统一制作的信息展示格式和数据项模板为准。

四是规范“双公示”方式。在市编办网站开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用公示专栏,并通过内网定期将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

截止4月底,市编办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77条。同时,将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483条信息在“诚信常州”网站上对外公示。

非行政许可的自查报告篇6

按照恩施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住建局的要求,行政审批中心对20xx年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设定情况

目前,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分别是: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设施施工许可;城市道路临时挖掘许可;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古树名木的迁移许可;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等。20xx年办理行政许可125件分别涉及到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城市排水许可等。所有的审批事项均有法律依据,而且每年报经法制办审核。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指定咨询机构搞变相审批;自行设置前提条件等行为,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没有实施审批。

(二)行政许可相应制度的建立情况

行政审批中心建立了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对中心开展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办理期限、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事项,在局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都有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咨询及办理。

二是理顺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实际情况,专门对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出具体规定,由于城管的审批事项要靠我们的执法队员上街巡查督促,我们的对象才来办理。我们专门组建了两个执法中队目的是理顺审批秩序、规范审批行为,不让审批事项流失。明确了行政许可受理科室、办理科室、分管领导的职责和办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职责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诿和效率低下。

三是统一行政许可文书。为保证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制定了规范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人员重点进行了行政许可格式文书使用的培训,确保行政许可的规范运作。

四是便民制度。按照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的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理原则,将所有行政许可统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集中办理。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流程、行政许可文书汇编成册,放置在行政许可受理场所,便于当事人了解,查询。由于城管行政审批项目具有特殊性,所有的项目必须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才能据实写出意见,才能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为了不让相对人两头跑,由执法队员将审查合格符合要件的资料交由科室及领导审签后,拿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件,然后通知相对人领取证件。并且证件的办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总体要求是按照《窗口受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周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三)行政许可收费情况

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收费的行政许可项目,所收费用全部按规定的标准执行,由窗口开具缴费通知单,办证对象凭通知单到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邮政银行缴费,然后凭收据办理。对行政许可相对人均无偿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格式文本,更不存在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的情况。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减免条件的,经审查资料齐全,按照条款予以减免,没有优亲厚友、随意表态的现象发生。没有收钱不开票、开票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行政过错现象,制定了《行政许可制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职责,中心建立了“巡查日志”,对每一次上街巡查情况、办理情况、收费情况予以登记,便于随时掌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动态。若办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引起国家赔偿的,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办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行政许可办理人员在行政许可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做到了审批与监管两不误、两促进。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根据上级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审批与管理还不是十分的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

二是行政许可受理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由于城管许可业务是需要执法队员前去督促,相对人才会来办理,而且所有审批事项都需要外勤执法队员前去现场踏勘,才能据实填写意见为是否予以审批提供依据。所以如何减轻审批工作的实际工作量还是一个值得改进的课题。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四是资料收集不够完整,比如相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收费发票的复印件等资料没有收集并归档。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已经着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并对今后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城管行政审批业务的宣传力度,拓宽服务领域,不让审批事项流失。

二是通过正面工作与树立反面典型相结合的办法,让行政相对人主动到城管窗口办理相关许可业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办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优质高效服务当事人。

四是完善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认真组织11项行政许可各环节的落实和运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不断总结经验找差距,实事求是地加以改进。同时将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受理和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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