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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务自查报告多篇

从财务自查报告多篇

从财务自查报告多篇

从财务自查报告篇1

在我院的作风整顿活动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人。

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狠抓落实。

(一)严格执行收费问责制,认真执行国家收费政策。

(二)强化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有多收乱收的,从科室绩效中扣除,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医院实行《一日开方制》,按病人实际用量处方,当日药品必须用完,任何科室不得截留。

(四)规范医用耗材的使用和管理,医用耗材由器械科统一采购和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使用科室不得自带材料进行手术和治疗,一次性高值耗材不得重复使用。

(五)严禁收费室外借现金。

二、限期整改问题,做到不留死角。

医疗收费工作是财务管理、医院管理年及纠风工作的重点工作,也是医院当前的中心工作,全院各业务科室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维护患者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物价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医疗收费进行彻底检查,对容易出现差错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门要进行重点检查,决不允许有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计费等违规行为。

从财务自查报告篇2

一、自查方法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目情况。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

二、自查内容

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我院在财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明确“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配备财务人员2人(会计、出纳各1人)。经费在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循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准则;在办理财务报销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原则,同时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院长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会计电算化方面,采用的是用友erp财务软件,有助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在资产管理上,做到帐物一致、帐表相符,特别是在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时,严格按照行政单位采购办法,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采购的资产及时准确入帐。

2、诉讼费收费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未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诉讼费用的收取实行收缴分离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用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用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各区乡人民法庭收取诉讼费用,也实行收缴分离。因不便由指定银行收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用专用票据。人民法庭直接代收的诉讼费用,定期交入指定银行,同时将票据上交我院。我院对诉讼费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检查。

3、涉案款项管理情况

由于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只能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局限,我院的执行案款,案件暂存款暂未实行专户管理。

4、诉讼费收费程序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收缴诉讼费用,法院只负责开收费通知单,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财政部门在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设的“诉讼费汇缴财政专户”缴纳诉讼费,法院诉讼收费全额上缴国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区乡基层法庭所在辖区未设立农业银行营业点,由经办人统一收取后再代为存入专户。

5、票据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室设专人管理票据,并进行记帐登记,收费员每次向票据管理人员只领一本票据,以后缴旧领新;票据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时间和收费员核对票据和核销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和财政核销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照相关规定加盖人民法院财务专用章或诉讼收费专用章。

三、不足及建议

通过自查,我院在财务管理和诉讼费收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调整随意性较强,今后要加大对预算的管理,应注意编制的可行性论证。在与各单位的往来业务中,结算不够及时,在以后工作中尽量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当日进行结算。经费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财政的制约,划拨的随意性很大,在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上,都存在着到位不及时、不足额的现象,往往都是年终集中支付,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

从财务自查报告篇3

我局自接到上级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及会计基础工作复核的文件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岗位人员任组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件要求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将本单位xx年以来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与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我对照、自我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我单位财务工作由xx科负责,单位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设置有财务主管1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各1名,四名财务工作者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业务相互牵制相互分离,使得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内部控制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岗位职责、财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制定了11项财务管理制度及两项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保证了财务核算的独立严谨。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细致,对财务预算均通过局务会讨论共同形成决议,程序合乎规定,并且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指标,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定额定员标准。

财务开支中能够做到有预算才开支,无预算不开支,无相互挤占预算资金情况发生。

资产管理情况我局在资产管理中账、实物人员岗位设置相互分离,达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保障了公共资产的安全。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各自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

定期开展资产清理,及时与实物管理人员对账,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在资产的处置中,都严格遵照有关要求,根据上级批复情况进行处置报废,无随意处置现象发生。

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无长期挂账现象,确保了单位资金及时回笼。

二、存在问题通过自查

我局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个别经办人员财经法规意识不强。二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但实际执行中,个别预算落空,未执行。执行中统筹考虑不足,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三是在资产管理中,由于一些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已报废,而上级部门未审批,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销账,出现了资产实物与账面有差异。四是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出现未严格按规定办理的事项,未建立支票登记簿、转账支票存根未签字。

三、整改措施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刻制经费审核章戳1枚、实物管理章戳2枚,明确会计人员与实物管理人员职责,经费开支中坚持审核流程,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报销。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请示沟通,在资产处置中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方式处置,做到有批复再销账,确保账实相符。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学习,不仅仅局限在财务人员的学习层面上,普遍提高单位职工的财经法规意识,使得无论任何人具体经办公务活动都能严格以财经法规为准绳、财务制度为标尺,使得财务活动能从基础上得到规范。

从财务自查报告篇4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市财政地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政府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在门户网站上将涉及财政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国家大政方针、财政地税工作动向以及办税流程事项都进行了公开。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56条,其中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 345条。

1、按时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今年4月,在市人代会上进行上会审议的60个部门(包括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分别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并确保在10月底公开决算情况。三是督促指导县 (市、区)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都已开展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xx年,市级将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上会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大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督促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按时公开部门和县市区年度部门决算。今年10月召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全面部署20xx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xx年10月24日前各部门上报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表格,10月28日市局各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各部门于10月31日统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至11月10日,试点的61家部门已全部公开20xx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0xx年台州市所有县(市、区)都已完成了20xx年度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61部门共183家单位、椒江区43家单位、黄岩区除乡镇外所有195家预算单位、路桥区所有预算单位共193家单位、温岭市83部门共234家单位、玉环县82家单位、临海市**0家单位、仙居县7家单位、天台县110家单位、三门县71家单位。

市本级、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天台县、三门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项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其中温岭市项目支出披露到具体项目名称);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仙居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

部门决算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限。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将全部预算单位的决算进行公开;部分县市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二是帐表一致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目前公开中遇到的最大也是最主要的问题,虽然一再要求单位按真实的会计报表做部门决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各单位将进一步公开决算数据,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

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按规定执行了集中采购,采购组织程序公开透明、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xx年将继续细化公开事项,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公开,20xx年将继续推行此项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公开事项。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改革、推进财税网上办公进程,促进财政地税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适应形势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从财务自查报告篇5

我们接到乡镇基础站所领导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们竖岗镇计生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进行了自查:

1、我们没有存在隐瞒、滞留、占压、坐支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该上缴的全部上缴,没有私设小金库。

2、也没有多报、虚报、瞒报、变更名目虚列支出,我们没有这种现象。

3、我们不存在变通票据、白条抵库等形式报销违规开支、挤占、侵吞、挪用、私分公款等现象。

4、我们没有用公款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我们不存在违反规定自立收费、付款、集资项目,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

6、我们不存在越权减免应征收的规费,也私自降低罚款标准问题,没有借机向群众索取、收受,谋求私利的现象。

7、在计生指标管理性工作过程中我们没有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收受的现象。

8、我们没有其他,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通过本次专项自查,我们计生办在以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对不合理的开支要严查,对乱收费、乱罚款损坏计生形象的人员要严格处理,对我们计生办的帐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不能多报、虚报、瞒报,对进行报销的票据要由领导签字、经手人签字,票据正规方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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