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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女儿的节俭》读后感

散文《女儿的节俭》读后感

第一篇:散文《女儿的节俭》读后感

散文《女儿的节俭》读后感

赵秀云

散文《女儿的节俭》,以其真实的思想感情,从父亲的视角叙述了女儿赵柳的成长。这篇散文写出了作家自已的本真,这样的作品是有温度的,全篇无一丝雕饰,就像原野上自由绽放的一枝花,纯而又纯,摇曳于散文天地,展示出亲情之间的人格魅力。

生活尽管是生活,但是不同的社会阶层,生活的境遇是不相同的。赵柳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她很渺小,但世间渺小的人并非就不伟大。一个渺小的女孩儿,以其独有的真诚,向灾区捐献了5元钱。当她把那张5元钱的票子交给老师的时候,这个女孩儿哭了起来。老师问;“赵柳,你怎么哭了?”赵柳边哭边说:“妈妈看病没钱,都是向别人借的。”老师说:“不哭,看病借钱很正常,没有啥。”简短的对话,让我心里一阵纠结,眼睛里的泪水好像从心窝里淌出来,我被赵柳感动了。我看到赵柳有一颗如水晶般透明的心,她摘掉一切假面具,坦诚地告诉老师,那5元钱是借来的。在这里老师打了官腔,有什么办法呢?老师要完成学校交给她的任务,她要求学生捐款,或许她是不得已的,或许她是顺口而出,敷衍了事。在此作家写出了自已的境遇,毫不掩饰地道出实情,没有任何虚构,这是近期以来未曾有过的阅读感受。

我掩卷冥思,好像看见那个女孩儿泪眼汪汪地注视着那位老师,老师躲躲闪闪地垂下眼帘,在那一瞬间,我读懂了赵柳的悲伤,也读懂了老师的无奈。赵柳的眼泪告诉我,如果拿这5元钱给妈妈看病该多好呵,她是咬着牙把钱交给老师的。她的眼泪是一种痛,是一种无声的倾诉,她心疼那5元钱,心疼妈妈没钱看病。这个细节让读者忘不了,这就是文学的魅力,也就是艺术的感染力。

有句俗话叫作“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用在赵柳的身上十分准确。一家人搬进了一套设施简陋的小单元房,虽然面积很小,却空空荡荡,家中无一件家用电器,家具也是破旧不堪的几个物件。即便是这样,即便省吃俭用,到了月底仍旧接济不上。快过年了,父亲想给女儿买件新衣裳,带着女儿从这个商店转到那个商店,女儿总是摇头。她不是不喜欢那些式样翻新,花色亮丽的衣裳,只是顾及爸爸妈妈手里有限的几个钱。当父亲说:“你喜欢什么样的款式跟妈妈说吧。”女儿回答:“今年就不买新衣服了,省下钱来买电视机吧。”父亲对妻子说:“孩子大了,懂事了,不买就不买吧。”妻子背过身去揉眼睛,父亲也低下头不再言语了。在这里我看到一个很懂得持家的孩子,她知道什么最重要,她不是不爱美,她是多么渴望穿一件新衣裳,像所有的女同学那样凑在一起互相欣赏,可是她拒绝了。

又如,积攒了许久的钱之后,买来了电冰箱,父亲想买些雪糕放在冰箱里。女儿便说雪糕太贵了,带着父母到街上买回一副冰棍模型,自已动手制做。还有一个令我难忘的细节,父亲在炉子上烤了三个馍,烤好以后,父亲给女儿一个,自已吃一个。父亲吃完第一个馍后,又去取第二个,女儿却把吃剩下的半个递给父亲。说:“爸爸,我吃饱了,你吃我的,把那个馍留给妈妈吧。”这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只有在贫困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才懂得省吃俭用,小小的年纪就当家了。

作家通过一连串的细节,塑造了女儿赵柳的形象,这个形象在社会底层带有普遍性,也具有典型性。散文《女儿的节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感到这是一篇饱含着真情的好文章,全篇没有任何波壮阔的场景描写,只有朴素的细节和朴素的文字,更无华丽的辞藻和大套成语的叠加。可贵之处,便在于作家写出了自已的生活验。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没有生活体验的人,写不出这样感动人的作品。

作家是有灵感的,没有灵感写出来的东西是苍白的,是没有色彩的。赵攀强的文字是从心中流出来的,那是一种自我修养的抒情表达,好的作家都能够把心挖出来放在一篇作品里。散文的语言是很讲究的,是需要文采的,词汇的运用须要精心安排,并非一碗白开水。语言难,难就难在自然流畅,不造作,不矫情,质朴自然。赵攀强的散文语言就有这方面的长处,正是因为他的语言朴实无华,没有陈词滥调,所以让我在读《女儿的节俭》时哭了。

我从《太极城絮语》的附录中得知,赵攀强先生是从农村成长起来的作家,他无比珍惜自已的工作岗位,从新闻报导到散文创作,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他的作品来自真实的生活体验,是有感而发的,篇篇表达着他对亲情和人世的爱,通过艺术化的方式阐述了他的真知灼见。如今,他的女儿已经考取了重点大学,生活依然俭朴,相信她的未来一定是有作为的。

赵攀强在写作上经历了不少困顿,他的文字即凝结着欢乐,也凝结着痛苦;即饱尝着忧患,也体验着酸楚,而他坚忍不拔,永不停步。他遵循着这个原则,发表和出版了两部散文集,鲜明而生动地描绘出这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图景,及同一时代人物的人生轨迹,真实地记录了自身的种种曲折,作品受到了读者的好评。祝赵攀强创作丰收!

第二篇:散文读后感

关于人生的些许思考

读西奥多 罗斯福的《艰辛的人生》有感

41015001 韩旭阳 10级财务管理

不得不说自己是爱读散文的,虽然不精,闲散而读,却感觉足以养志明心。在中国这么悠久文学散文历史中徜徉,恰若渺小之一粟,而当感受包含于虚散实聚的散文中的万象时,千万种精神充盈于内心,也觉得自己变得无比的自信与强大,或许这也是自己最内在的收获。

而自己所读散文大多数是中国的文化涵养而出的散文,却很少涉猎到国外著名作家的散文。

在这门课中自己可以说是半读半解地了解了一些国外名家的关于组成人生种种的特质的论述。在其中自己印象最深刻也最有所触动的在论人生的意义那一部分,尤其是《艰辛的人生》。

在《艰辛的人生》中,第一句话的中文翻译为“一种懒惰懈怠安逸的生活,一种仅仅是由于缺少追求伟大事业的愿望或能力而导致的悠闲,这对于国家与人都是没有价值的”,这句是贯穿整篇文章的内涵句,这也阐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在世纪的工作中克服艰辛困难,奋力向上,于国家,于社会做出有价值的事情。这是自古以来大多数有作为的人总结与实践过得真理。

真理亘古不变,但感觉现代之变让某些青年之心蒙了一层灰尘,变得迷暗混沌,不知所向。他们对于古人薪火相传的真挚道理用以枯燥概括了之,他们只顾内心急躁地汲汲于富贵奢侈。他们只知坐而论道,对于国家社会只会谩骂嘲讽,而或干脆漠不关心,只凭自己第一感觉,或者他人之言,对事情种种严加抵触反感。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的价值在于当今嬉笑怒骂,未来生活富贵有余,其他于己无责无贷。其实他们是自私的,而且甚至对于什么国家责任社会期许嗤之以鼻,认为那是他们小时候话语口禅。

难道对于国家社会的责任现在谈来只是一些玩笑?是与自己毫无相关的空泛之事?难道自己未来的享乐,远离艰辛苦痛就是自己的最终人生标的?

或许,我们着实要从另外的角度想一下人生意义。在生活中,我们对于国家社会感觉自己是渺小的,甚至觉得自己渺小得不能承受什么,自己的人生与自己需求契合就足够了,我们追求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就足够了。其实结果又是很难是由我们完全决定的,并且结果并不是我们所说的真正的人生意义。真正的意义在于在实际生活的严酷斗争中获取胜利。这也是作者罗斯福所说的基本的人生意义。其实在这个过程中也就在不停的担当与付出,在自己无意识中实现了自己对于国家社会的责任与贡献。

文中作者强调也在题目中书写的就是艰辛,“生活在安逸中的人最终肯定没有能力担当世上之重任。”这也类似中国的儒家所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安逸的生活是人奋斗的麻药,会让人停滞不前。这同样对于国家也一样,新的强有力的国家就是在曲折苦难的历史中崛起的。这也让我想起了迟子建的《泥泞》那篇散文,当然那是一篇很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当代作家的散文,作者递进阐述,由浅及深,直至最后的升华。作者隽永诗意的描述了生活中自然的泥泞,而后继续写道人生需要泥泞,乃至一个国家需要泥泞。泥泞是作家对困难的具体化,是对于人生的种种磨难的归于生活中的直接形象之物。

“冒险去从事伟大的事业,赢得光荣的胜利,即使其中掺杂着失败,那也远胜于那些没有享受过多大快乐也没遭受多大痛苦的平庸之辈为伍。”当人步入回

首与回忆的迟暮之年时,最能体味到自己人生的意义之所在就是那些成功的幸福与失败的艰辛,那些从事不朽与伟大的事业的经历更值得回味。这也就是人生意义最好的感受。

说到人生,让我又想起了最近出版的林语堂的《人生不过如此》这本散文集,作者以人生优游者的独特视角来看待人生与生活,在他的文章中所展现出来的是诗样人生、才情人生、幽默人生、智慧人生的别样风情让人印象深刻,并且其中的哲理以一种对于人生释然的阐述姿态呈现,让人感触真实。几个简短的概括——我生之初尚无为、若人生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让人觉得这对于人生诗意的概括到了一种容大而含蓄的境界,回味无穷。那人生中的点点滴滴,事情或大或小,岁月堙没过后,而今只道是寻常!可经历其中,当时只道是寻常,这又是何等的大气!

在于现在,对于自己,我们要做得就是让自己人生开阔,富有意义。自己的生命于自己的人生,来过,极富灿烂过,历经失败过,却不曾后悔过。

第三篇:散文读后感

篇一:朱自清散文精选读后感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篇二:丰子恺散文集读后感

再读《丰子恺散文集》,心中不自觉笼上了一层悲哀,来得如此无奈。隐隐约约中,仿佛看到了自己那些无法挽回的岁月,清楚地罗列在眼前。想抓住,却已飘远了。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不复是黄金时代的人了。

尤其偏爱 丰老的《送阿宝出黄金时代》,记得他曾在文中说道:“我的孩子们!我憧憬于你们的生活 ,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屈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得。可惜到你们懂得我的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可以使我憧憬的人了。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这确是一种悲哀!当我提笔写下这些文字时,便是明白了这道理。于是我开始回忆我的黄金时代,却发现无畏可爱 的岁月仿佛早已离我而去。或许是我早忘了那样的生活 ,便也不再去想。可这竟是多么荒唐的事!不知不觉的几年以来,天真、无邪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而面孔上,多了一份为重的思考。这没什么 不好。知识与那黄金时代相比,少了心中的畅快,少了自己的真性情!我多想在此刻重温一个孩子的温度,但一切都太晚了!说出这番话时,便已与黄金时代划了一道横。成长,你能否放慢脚步,让我感受黄金时代的余温?

有一丝恐惧,腐住了每一根神经。我有些担心。“眼看见儿时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像绵羊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你们不久也要走这条路呢!”孩童时代的我们只知成长如何是好,充满羡慕地眼巴巴地望着大人的生活,急于冲破时间的牢笼,奔向下一个目的地。那一刻,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成长的“代价”。或许“绵羊”并不是所有人的选择,但或多或少,我们丢弃黄金时代的奔放与热情。或多或少,带上了世俗的气息来应和这个世界。这样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种压抑!无奈,只因我不再是黄金时代的人儿了,要学会“生存”。我避不开,躲不掉,只求能否放慢脚步,让我在黄金时代的在最后末端沾回一些过往的气息?即使是掩藏其真面目的时刻,也不至于做一只“绵羊”。

刹那间,仿佛觉得人生像是一场分段的冒险赛,时间像是那只计时的秒表。黄金时代,是这场游戏的开始。因为你不懂游戏规则,所以犯了错也不会受到惩罚。只是此刻,我已具备了初学者的水平,不得不步入下一个阶段。我必须学会谨慎、小心,却步是屈服、妥协。

出黄金时代,意味着另一个新的开始。不是不敢向前,想再次留恋过往的美好罢了。让我们的黄金时代被烙在心底吧。

篇三:余秋雨散文集读后感

读余秋雨散文,就如读着一本厚厚的历史,更有万象的人生世态和丰富的个人情感。。秋雨 的心是年轻的,他的心又是迟暮的。有着儿童的天真,有着老人的睿智,因而有了天真的向往新奇的心,有了发自内心的对历史的感悟。因此他的人生应是美丽的。正如他在散文集的序文中所写的那样他应该是一个“天使般的老人”即使他年老了,也会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秋雨对梦想的初衷,对历史的感悟。更是由于他对人类历史的重视。他追寻的心中的“阳关雪”,他对对待敦煌文明隐没的遭受蹂躏的过去不再如别人所云的那样将罪过归咎于一个无力回天的王道士。历史的失落该有历史的更深层的本质的。历史的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它有令人悲痛的过去。有了老人的睿智,有了儿童的心情,方有正视历史的勇气

初次接触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读完,深深被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折服,他思接千载,天马行空的联想,对历史、对文化渗透着的领悟力,也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而后接触到他的另几本着作,谈史谈鉴的《山居笔记》、阐述立身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对比几大文明的《千年一叹》,还有类似回忆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 ,而一直未敢动笔,只怕自己的看法太浮浅,甚至落入俗套。在上节课谈到写作风格问题,于是还是想起了余秋雨,也参考了诸多对余秋雨写作风格的评论,也略加自己的一点浅见。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风格问题,对于我们的写作也有很多的借鉴意义。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思索和反问,与其他 一些所谓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活泼,尽管表达的内容是浓重的。余利用他渊博的历史知识,丰厚的文化功底,将历史与文化契合,将历史写活、展现,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良知,这点也许是最重要的。

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领悟力和驾驭能力,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交融的雅致语言,并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历史理性,在历史叙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他选择恰当的、富有诗意、表现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复杂深刻的历史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

同时他还综合运用对偶、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大段的排比,对偶增强了语言表达的力度,构成了一种语言的气势,使语言不矫揉造作,装腔作势,平淡无味,而富有了张力,富有了文采。

篇四:清塘荷韵读后感

这篇《清塘荷韵》是季羡林于86岁高龄时完成的佳作,可与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相媲美。

几颗来自洪湖的莲子带着老人的希冀和怜爱跃入了红湖,一种顽强而高洁的生命在黑暗和淤泥的包围中开始萌芽。

如果说周敦颐笔下的荷花是志行高洁的隐者,朱自清笔下的荷花是抚慰心灵的舞者,那么,季老笔下的荷花则应该是张扬生命的强者,是彻悟生命的智者。

我们很难想像,在寂寞的岁月里,在荒芜的湖面下,在阴暗的泥沼中,那莲子是怎样暗暗地积蓄着力量,是怎样将生命的嫩芽钻出了坚硬的外壳。这芽一旦破壳而出,便以一种惊人的力量展示着生命的顽强与美丽。经过了整整两年的期待后,在第三年,奇迹终于出现了,水面上露出五六片圆圆的绿叶。这是生命的使者啊!虽“细弱单薄”“可怜兮兮”,却足以使那颗本已深感失望的心得到一丝慰藉。一千多个日夜过去了,在经历了漫长的寂寞后,第四年,荷花完成了生命的涅盘。“蝉噪城沟水,芙蓉忽已繁”,原来平卧在水面上的一些荷叶竟跃出了水面,亭亭田田“铺满了半个池塘”,放眼望去,满目的绿荷红蕖,撩云逗雨,映日迷霞。再联想季老的人生遭遇,这种顽强而美丽的生命,这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存的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不正是作者生命历程的真实写照吗?

季老深爱着这满塘“季荷”,每天数次徜徉于湖畔,默坐静观。塘中“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令人万躁俱寂,陶然于玄思冥想之中。这就是智者与自然的对话,是心灵与自然的交融。“风乍起,一片莲瓣堕入水中”,而此时,心中已是沉甸甸的厚实,微风已拂不起半点漪沦。望着坠落的莲瓣,心中反而更添一份宁静,这便是对生命的彻悟。这瓣荷花,曾饱尝过孕育的艰辛,也曾感受过生命的快乐,而此时它要悄然离去了,那便顺应自然吧。它走了,走得如此飘逸,如此洒脱。能以如此超然的心态面对生命的消逝,荷花实在是彻悟生命的智者。

随着天气变寒,翠妆褪尽,满池残荷,继而消逝得了无影踪。此时也不必伤感哀叹,该去的终将会离去,该来的必然会到来。待到来年春水溢,又该是翠盖千叠,满塘红艳了……

篇五: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较深。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 。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篇六:林语堂散文读后感

原本先读的是梁实秋的杂文,好多年前就一直都是很喜欢 ,没有想到,结果是先来写林语堂的。起因是昨天突然抓到一本林语堂的散文集,然后因为早就知道,梁实秋和林语堂两个人对写作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一个讲究规格规矩(梁实秋),一个讲究自由 性灵(林语堂)(注,梁实秋曾经 批判过民-国文章 之无序,被郁达夫所反驳,而林语堂是支持(欣赏 )郁达夫的。),既然我 已经看过梁实秋的杂文,自然也要看看风格迥异的林氏作品,才能有个客观公正的观点。结果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我对两个人的作品都是非常喜欢的,不止如此,其实两个人虽然文风对立,个性 完全不同,但是其实都非常讲究做人 ,讲究文艺的自由精神。

做人方面,梁实秋的已经记得不多,林语堂是明显要求先学做人,然后昨文的,人品若是不佳,文章再好也是毋庸。而文艺的自由精神,梁一向是不喜政治的,和鲁迅的对立也非常严重,民-国时期就展开过论战;林语堂,也终究没有听从鲁迅在小品文上的劝告,选择 了一种抒发性情,无关政治的写作方向 。

林写旅行,说当不知自己 从何而来,往何处去,才是得了旅行的真谛,是很合我的心意的,因为懂得欣赏,就会发现 美景处处都在,譬如摄行大师的作品,也并非是一定要在新奇特异之处,才能创作的。固定要去某处,欣赏什么,反而丧失了旅行的意味,不能体会旅行的快乐 ,因为对我等来说,旅行的,是心,心有所悟,心有所感,则旅行就已达到目地。

林写做人,主要还是推孔孟,也兼老庄,这个其实正是中国的传统思想之精粹。孟子的性善说,尤其得到 林大师的推崇。孔子讲怎么说君子,讲礼仪;孟子讲怎么做大丈夫 ,讲仁,智,勇,这些,都是后世所欠缺的,当下风气败坏,恐怕终究是要重拾这些古人就已近明白的道理的。

写到这里,感觉 晦涩难继了,读书 太少,写的太少,语言文字 功力太差的毛病完全暴露了出来,还得好好读书多读书。

第四篇: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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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时间的女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只能老实躺在病床上,在年轻的历史爱好者卡拉丁的帮助下,他通过严谨的推理和缜密的分析,查阅了大量的历史原始资料,一层层揭开了历史的迷雾,推翻了已经广为流转了四百年时间的历史定论——英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理查三世,约克王朝的末代国王,在他哥哥爱德华四世死后,为了篡取王位,他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上的两个小王子,好保住他的王位。

史学家说这桩谋杀案让大家改变了对查理的观感,使英国百姓对他深恶痛绝,这也是为什么人民会欢迎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继任王位。

而真实的历史是:理查三世,一位有着治世之才的精干的拥有传统美德的血统纯正的英格兰国王,在外敌入侵时,为了保卫他热爱的国家英勇作战,却因为叛徒的叛变在包斯渥战役中光荣牺牲。

理查死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赞美,后来的人们不知道他对人民的博爱,不知道他对政敌的宽容,不知道他保卫祖国的英勇。在敌对势力控制的历史学家的笔下,在钢叉莫顿这个小人的造谣污蔑下,他有了种种莫须有的恶名。并且写进了历史,写进了教科书。在后人的眼中他就是驼子、床边故事里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都铎王朝结束后,在十七世纪有一个叫巴克的人;十八世纪是贺瑞斯.瓦波;十九世纪是马克汉为理查翻案,也就是人们知道理查的清白已经好几百年了。可是,他们的声音,都如扔进大海去的一块石头,很快便悄无声息了。人们记住的仍然是写进历史和教科书里的邪恶的里查。

百度百科对理查三世的解释,

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兰国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爱德华四世之弟。格洛斯特公爵。1483年成为摄政王,杀害侄子爱德华五世后即位。镇压了要求王位继承权的白金汉公爵叛乱。但是在和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的交战中,由于部下威廉·斯坦利叛变而失利被杀。约克王朝结束。尽管因为篡位而名声不好,但是很有政治才能。

小说提到了一个被称为“汤尼潘帝”的概念

“汤尼潘帝”,铁伊在《时间的女儿》中提出的名词,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伦敦训练有素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尽管如此,但当时每个知道真相的人都不加以辩驳,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无法更改的铁案。历史,就这样变了质。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历史是如何能够被轻易地改写。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为什么人们会对历史失去记忆。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还要包括两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汤玛斯·摩尔和威廉·莎士比亚。

《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四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述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汤玛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所写的名剧《理查三世》,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时间的女儿这本书,从一九五一年掷地如金石出现至今,是否帮助理查三世平反了恶名?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答案当然是没有。

小说的末尾,引用了高中历史课本的一段原话:“为了王朝的稳定,都铎深谋远虑地将所有可能的王位继承人赶尽杀绝,特别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时仍然活得好好的约克继承人。这就是都铎王朝成功的原因,不过直到亨利八世,才将这些人彻底消灭。”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成了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并不可爱,但是实用、谨慎,而且非常成功。格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懂的东西。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至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

从铁伊的汤尼潘帝(书中还提到很多),铁伊让我们进一步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史传闻铸造过程某个普遍存在的方式。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

时间的女儿,thedaughteroftime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

真相是时间的女儿从那么多的汤尼潘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时间,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时间都能生出这么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我不是历史学家,也知道很多很多的汤尼潘帝,原因除了铁伊认为的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或许还有其他原因。

从小事来说,就是当事人,也还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在陈述事实时,人们天生的趋利避害的心理,让当事人刻意去讲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就有意无意的不说,或者轻描淡写了,更有甚者,完全是捏造事实了。而对于有幸看到事情经过的人来说,他看到的也许只是表面现象,而事情的内在原因却不太了解,根据表面现象去对事情做出是非判断,虽然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你又能保证你知道的就是事情的本来面貌吗?你能保证你就站在公平的位置上吗?

如又有别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乱,添油加醋,事情就越是扑朔迷离,是非难辨了。我们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小人用暗箭伤人,那就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切不可盲目相信,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以前你相信无风不起浪,那么现在你也应该有理由相信,无风也可起浪。前段时间,网络疯传某中学的某个英语女教师与自己所教的900来名男生有染,有名有姓,有女教师的辩解,有受害学生的证言。如果你相信了,那说明你太容易被蒙蔽了。果然,没过几天,那所学校就郑重声明,该校名虽然是真实的,但该校根本没有那么个女英语老师,学校准备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能对人性有更深的理解,对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再盲从,坚持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判断,也是一个收获吧。能引发人们去思考的书,就是好书,如果隔些日子,再重读,你也许会有新的收获和体会,让人余味无穷。比起那种描写玄幻,吊足人胃口的侦探小说,看过一遍后,再没有重读的理由的书,我认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写作语言,作为一名中国读者去读英国文学作品,读起来总感觉不是很流畅,可能是语言习惯的问题吧。不过都过这本书,倒是对传说中的绅士风度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

绅士风度是西方国家公众,特别是英国男性公众所崇尚的基本礼仪规范。要求在公众交往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举止,风姿优雅,能给人留下彬彬有礼和富有教养的印象。多指男人彬彬有礼的样子。

这部书中有很多地方可以表现出来,当格兰特希望汀可太太帮他送个字条的时候这样说:你急着回家吗?汀可,或者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卡拉丁与格兰特第一次见面:“格兰特先生吗?我叫布兰特.卡拉丁。希望没有打扰你休息。”

当卡拉丁的脚碰到了床头柜时他说:“喔,对不起!我真不小心,我还不习惯我腿的长度。你认为一个二十二岁的人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成长,对不对?”

当卡拉丁在格兰特病房遇到了玛塔时:“喔!看来我打扰你们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我在走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为你独自在屋里,格兰特先生。”

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折回来,坐在访客椅上。那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后再回到自己座位一样。

为格兰特拿了电报,又怕打扰了他睡觉的亚马逊护士的语言更是经典:

“我知道该怎么办,”她说:“我不想打扰你,但我不知道它究竟重不重要。这是封电报,你知道。你没有办法抉择,如果你今晚不看就意味着迟了十二小时,英格翰护士已经下班了,除了十点钟才会来的布理格护士外,没人可以帮忙。希望没有吵醒你,不过你并不是真的睡着了吧,是吗?”

......

这种语言描写书中还有很多,好像我们可以看到男士的彬彬有礼,女士的优雅得体。能让我们感受到正宗的绅士风度也是令人很愉快的。虽然有时候相比我们生活中的朴实的不加掩饰的话语,让人觉得有些啰嗦。但比起现在很多网络小说,那直接的让人感到太赤裸裸了语言要舒服得多。

这部书的导读中说她的小说立意奇特,充满人性的温暖,既有奇妙的悬念,又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在推理小说中占领着一个特殊的重要位置。读了她的这本小说,能够让自己对人性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感觉到传说中的绅士风度,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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