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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舐犊》读后感(精选多篇)

《舐犊》读后感(精选多篇)

第一篇:《舐犊》读后感

《舐犊》读后感(精选多篇)

对《舐犊》一词最直接的认识源于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放学,还没走进院门就听见咩…咩的羊叫声,那叫声清脆而又娇嫩,我快步跑进院门,发现母羊身旁多了一只全身湿漉漉的小羊,小羊好像刚出生不久,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而母羊全然不顾自己刚生产的疲劳,用舌头一点一点地舔舐着小羊湿漉漉的身体,一边回应着小羊的叫声。令我惊奇的小羊原本湿漉漉的身体在母羊的舔舐下竟然干了。此时,我才发现动物的舌头竟然还有这样的功能。

而今,当我再一次看到这个词语时,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舌头原本是用来说话的,用来品尝食物味道的,而湖南省龙山县石碑镇龙山村的李国栋却硬是用自己的舌头书写出了一部震撼人心的父爱神话,同时也创造出了一个医学奇迹。

在女儿不幸烧伤后的六年多时间里,在医院放弃治疗的情况下,因女儿体质特殊,对抗生素有耐药性,每天坚持用自己的舌头舔舐女儿溃烂的伤口,在这六年多的时间里,他每天忍受着成百上千次舔舐动作带来的种种不适,为女儿医治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同时,每天背女儿去上学。

在他细心的呵护和照顾下,奇迹出现了,12岁的女儿身上再也不见一处伤口,原先的伤口处都长出了新生的肌肤。女儿在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以550分的成绩考取了一所重点大学。而这个备受父亲宠爱的女儿却不是他们的亲身骨肉。

为了给女儿筹集治疗费和学费,他四处打工,在一次采石工作中因发生意外造成右眼失明,尽管这样,他从未拖欠过女儿的学费,而他的两个亲身儿子却因家庭经济困难相继辍学。

在常人眼里,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但他却用他无私的行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伟大。

父爱是一座山,高大威严;父爱是一汪水,深藏不露;父爱更是一双手,抚摸着我们走过春夏秋冬,父爱没有延长的柔水,没有体贴的温馨的话语。无言的父爱是一部大书让我们一生也解读不尽其中。

第二篇:重温舐犊之情

重温舐犊之情,收获感恩之心

爸、妈:

你们好!

许久未见,今书此信,传吾思念之情,以慰父母之念。

时间流逝,许多往事已淡化了。翻开那本发黄的相册,上面是你们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庞,现在却已布满“秋霜”,乌黑的发丝也夹杂着根根银丝,似乎在讲述着你们为家为我奋斗的辛劳。

妈,久久不能忘去那鸡汤的余香,勾出了我对往事无限的回忆。记得当时我常住外婆家,有一天你说要买只鸡来外婆家炖给我吃,我说你别来麻烦我外婆。结果你硬是自己把鸡杀了,炖了汤端到外婆家来。当时我喝着你端来的鸡汤,似乎重新体会了血浓于水的内涵。大爱无言,母爱如水,这种爱温柔而深沉。

是啊,母爱似水,涓涓如溪;父爱是山,滚滚如云。

爸,我总是忘不了,忘不了那一晚我因为一点小事跟你发生了从未有过的争吵,但第二天早上,你依然早早起来为我准备上学的早餐。

忘不了,忘不了你在听到我被录取后,脸上的欣慰,你总是自豪的告诉我:我们家已三代没有知识分子了,现在终于有了!

忘不了 ,忘不了你在听说我左手骨折后焦虑的心情,生怕我会留下后遗症。不知你可忘记,以前从不主动给我打电话的你,在那段时间问询了我多少回!

我知道,父亲的爱,是实实在在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亲昵的做作,但却像大山一样,高大而坚定。

看着你们对我无私的爱,我不由的想到了“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想到了“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想到了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

虽然说:感恩是一种心态,但我更明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真谛。我能做的,只是常怀感恩之心,微笑面对世界。烟花易冷,岁月无情,尘封的感情好似洪水猛兽侵蚀着我的神经,思绪万千,却不知从何言起。这或许就是父母的爱吧,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却像潺潺的溪流,轻轻荡涤着孩子的心。

爸、妈,我已经上大学了,你们可以不用像以前那样天天早出晚归、劳累干活。想吃啥就买啥吧,别老用这就话教育我自己却不做出表率,呵呵。“韶光易逝,岁月荏苒”,我知道我应该珍惜四年的大学生活,努力完善自我,以慰你们劳苦之心。谢谢你们为我的付出,祝你们健康长存!

此致

敬礼

你们的儿子:王一鸣2014年4月7日

第三篇:高考阅读《反笔舐犊》

反笔舐犊

顾城

她在车窗上用手指画了一下,就不禁笑了,果然有层薄尘。她一笔一笔画下去,敲着让他看。深秋的刮风天,两道车窗都关得严严的。

“票在上衣口袋里”“吃东西”“晚上冷”“中途别下车”“常喝水”——下边写满了,就踮起脚,使劲儿地写在上边:“第一次出门,请帮助!”她点着字,指着他,再向坐在他两边的人做手势,表情幅度很大,无声地说着,也不管那些瞄她一眼的人古怪的神情。终于列车即将启动,她焦急起来,在自己左胸前画方块,挤在边角写:“地址”,他明白这是第好多次地告诉他地址在他的左上口袋里。他点头,她还不依,要他拿出来给她看,他拿出展开,又让她清楚地看着他平整地放了回去。火车启动了,她的手臂举得高得惊人,写“回来”,“来”的最后一笔,一下拉长了。

他看着她快步走起来,在棕色的人群里,她花白的头发微微起伏。

站台一晃就过去了,他知道她会站在尽头,任凭黄昏到来。

几道灰墙过去,依旧灿烂的阳光就洒到了大片的田野上;火车里“洪湖水,浪打浪”的歌声陡然响起,让他冷不丁感到了一种锐利。这是他小时候老唱的歌,因为家里的唱片老唱,妈妈也老唱。妈妈乌黑的头发闪亮,穿白色的连衣裙,把他托起又放下,她喜欢这支歌。后来“文革”了,不时地他还听她哼起。

他跟着妈妈过过很多种生活,火车、卡车、牛车,连手推独轮车都坐过,吱吱嘎嘎的独轮车是妈妈推的,堤坝、田埂都走过。有妈妈在,就没有苦。

现在歌儿“解放”了,却是再没有听妈妈唱过了。

这次出行很奇怪,他订了一张票就忘了,吃饭时敲门声“咚咚”响,问票到底要还是不要,莫不是嫌贵?一看时间,离开车也就两个小时了,赶紧放下碗,将手提箱倒空,装了衣服用具,提上就走;妈妈紧急中也抓了一大包东西,也走。他上电车,她也上电车,他上地铁,她也上地铁,到他上火车,就不让她上了。

在地铁上有半小时的时间,她算准了一般,把他的箱子在车厢里当众打开,将自己大包中的东西一样样地往里放,同时说明着,提醒着,警告着:这件衣服早上穿,这件晚上穿,这件睡觉穿;风大穿这件,下雨穿这件。地址就是那时放进他的上衣口袋的,特意不和车票放一个口袋,为的是拿车票时不会被顺带出来。她把手绢放进他衣摆口袋时,发觉这两个口袋是空的,于是就往里装常用药,装一样解释一样,板蓝根做什么什么,黄连素做什么什么,直装到他的左右两个口袋吹气一样地鼓起来,一动就晃得像个章鱼。箱子里的药就更多了,她是情急之下把家里的一抽屉药全扣进了她的大布包的。

地铁车厢竟相当空,要是人挤人不知妈妈会怎么办。妈妈忙着说话,为了让妈妈的声音不太大,他就蹲在妈妈旁边。妈妈于是不时伸手理理他的头发,说头发是要梳的,就用她放在箱子内拉链里的木梳梳;洗头的时候,一定要将洗发膏冲净,洗发膏放在箱子的左下角了,和肥皂、手纸一起;肥皂不要老用,手纸家里剩的两卷全带上了,要记住及时买……走得这么急,妈妈终于埋怨起他订票也不说一声来。他在家里是任性的,到了外边脸上就一热一热,车上的人上上下下,有的居然哈哈大笑起来,她也不怵,转头也对人家笑:“他是这样的嘛,还没自己出过门呢!”

妈妈年轻时不是这样的,因为不肯开口问路,以致错过了进入考场的时间;她后几天投考的3所大学都录取了她,那是因为她干脆前一天就找到考场,然后在边上的车站或是长椅上将那一夜硬度过去的。

大学她是拿奖学金上的,解放军解放了大学,就不承认奖学金了,要求生活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金;她开不了这个口,就干脆精神一振参军去了。

参军第一次长途行军,她将绑腿打得很紧,生怕走远路会散开。大步行进没多久,腿就被勒得疼了,她咬着牙一步步走,也不肯开口请求掉队松一下绑腿。后来脚也肿了,最后竟一声呻吟昏死过去。卫生员想剪她的绑腿都下不了剪子。

后来她就得了许多病,到终于决定拿着全休假条请假时,领导不待她开口便向她报喜,说她已光荣获准参加“四清”工作队了。

到了陕西大山里她全心全力工作,却不料晕倒在井台上。她最后一刻的坚持让她没有倒到井里,而水桶掉进去(转载需注明来源)了。

不知怎么到了儿女这里,她就全换了一个人。

现在妈妈已在几百里之外了,边上都是笑过他的人,他已小心地同他们说了话,好几个人都讲起了自己的母亲

灯光刺眼,一晃而过,又是一个不停靠的车站,一切随即又沉进黑暗中不停歇的节奏里。风掠荒山,千里万里,枕巾上干净的气息安慰着他,那是妈妈后来又打开箱子放进去嘱咐他随时用的。

一线晨光,山在迷蒙中缓缓移动,这不是妈妈当年的山,她“四清”时去的山要往北许多……两个孩子,站在清晨沉寂的山石上。每个清晨和黄昏,都会有这样的孩子,这样地站着,看列车迤逦而行……车一震,他略略一动,还没有准备起,一道阳光让窗子闪亮,他就呆在那里——那些字,依旧笔笔清楚,最后写着:回来。

已是两千里风霜,他在想,它们是怎么走过来的,那么多的山,那么长的夜……湿润的山林中,字也晶亮晶亮的,伸手还不能擦掉……

又踏上站台的时候,已是另一个黄昏,他走过自己的车窗——一笔一笔,妈妈写的字,都是反向的。

(节选自《顾城文选·卷三·与光同往》,有改动)

1.用简明的语言分析文中“他”对“妈妈”的感情变化。

2.文中“火车里?洪湖水,浪打浪?的歌声陡然响起”为什么会“让他冷不丁感到了一种锐利”?

3.简要分析本文情节设置上有何特点及其作用。

4.本文题目“反笔舐犊”,意蕴丰富,请结合文章内容和生活感悟探究其含意。

参考答案:

1.文中“他”对“妈妈”先是厌烦逃避到回忆感慨,最后感动怀念。

2.这是他小时候老唱的歌,家里的唱片老唱,妈妈也喜欢老唱这支歌。歌声在首次离家时响起,触动了他麻木的神经,让“他”回忆起了童年时代和妈妈一起度过的生活,所以感到锐利。

3.(1)文章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以“妈妈”千叮咛万嘱咐,对儿子割舍不下的送行场面开篇,设置了悬念,突出了文中“妈妈”的形象。(2)文中还采用了插叙的手法,使“妈妈”的形象前后对比形成反差,深化了主题,歌颂了母爱的伟大。

4.“反笔”即是文中“妈妈”在儿子即将乘走的火车的玻璃上写上对孩子关心的话语,为了让孩子看清母亲是隔着窗户玻璃反着写的;而“舐犊”原意是母牛舔小牛表现对它爱护,比喻母亲对子女的疼爱。文章以“反笔舐犊”为题,展示了一个母亲送别儿子时在车窗上用反笔书写叮嘱传达关爱,深层含意在于“妈妈”对子女的爱是“反常”的,曾经的“妈妈”坚忍无惧,不知道爱护自己而现在却像换了一个人,絮絮叨叨,精心细致,表现出了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爱。以此为题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母爱充满着感动和颂扬。(其他说法只要言之成理,也可)

第四篇:读后感

读后感

记得小时候,非常喜欢读书,一本书我可以为它牺牲所有时间,每晚熬到午夜,在爸妈的催促声中,卧室的灯被我一次次打开又一次次熄灭。整日钻在书里,把眼睛使坏了,但我仍乐此不疲。

记忆最深刻的,当然是《西游记》。回到家里看电视,走在路上看书,在那些日子里,没有了生活的烦恼,消逝了学习的重担,仿佛,我不再是那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而是和悟空一起降妖除魔的行者。

当师徒们克服那一个个艰难险阻,破败那一次次的妖魔来袭,我会为他们拍手叫好;当悟空受到委屈,我也会憎恨唐僧的无情和八戒的无能。但是,到了紧要关头,当唐僧遇到危险,八戒来求救,悟空还是毅然出山相救。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看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不以为是,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以认真的态度面对所有事。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做事不信教条有独特看法。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做事持之以恒不半途而废。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

一定会取得成功。

在漫漫西天路上,他们不愿气馁,总是有千难万险,他们不愿屈服,仿佛对高坐在西天的如来高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也对世人昭示:“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西游记》它带给我的不再仅仅是对神话的幻想,它更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西行路上的妖魔鬼怪,在我看来,已不再单纯的是困难的化身,而更有一种祸国殃民无恶不作的“地头蛇”的气势来,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黑暗势力。他们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地干这干那,依靠妖力,无视仁义廉耻。在现实中,他们正是不为人民干事,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神”。他们和佛神没有太大差别,同样是法力无边,长生不老。“法力”这个虚有名词,不正是那无边的一手遮天的权利么?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本加厉用在人民身上,更是对神明之身的一种亵渎,一种玷污。这是他们已不再是“神”,而是神中的渣滓,神中的蛀虫。孙悟空,正是这些蛀虫的克星。他对付这些“虫”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在人间。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却无一刻更改。

从东土到西天遥遥十万八千里,光遇到的妖怪头子就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

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这是他不再是没规没距的“猴孙”,而化身成正义凛然的侠者。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而真正的,是到达目标的顶峰。“取经”,修成正果,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这个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类的目标。

后来,渐渐长大,《西游记》已经在书柜里尘封好几年了,阅历的加深,已不单单局限于一部《西游记》了。在这时,我开始看《三国演义》。这使得追捧,已没有那么疯狂,变得深沉,而又单纯。《三国演义》是中国古代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是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它描写了公元3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在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上,展示出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冲突,在政治、军事谋略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历史风云,在作者笔下写的

丰富多彩。每当我翻开它,我便似乎随着曹、孙、刘三人到了那尔虞我诈,烽火连天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咤叱风云的英雄人物。在对三国历史的把握上,作者明显更喜欢刘备,把他树立成一个“仁君”,以刘备集团作为描写的中心,对刘备集团的主要人物加以歌颂,但对对曹操则极力揭露鞭挞,一个阴险狡诈的小人形象便由此诞生。

《三国演义》刻画了近二百多个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重如山的关羽,仁民爱物的刘备,还有阴险狡诈的曹操。曹操,小说刻画成一个残暴奸诈的奸雄,所有贬义词都往他身上堆。但是,我却不以为然,曹操他虽有时喜欢杀人,但多数时候,他不是这样。他曾在董卓祸乱京都时,不肯受其封官拉拢,历经危险回到故乡,“散家财,合义兵”,发动了一场讨卓战争。这在当时是震动天下的大义之举。后来曹操在天下大乱中独能反弱为强,力克群雄,统一北方,从早年讨伐董卓的行为中即可看出一斑。曹操聪明、智慧超出常人,懂得治国方法,又会广罗人才,量才任用,最终统一北方,独揽朝政。不得不佩服盖世豪情的他。

诸葛亮一个被神话的的人物,人称卧龙先生,他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刘皇叔三顾茅庐,遂允出山相助。曾舌战群儒、借东风、智算华容、三气周瑜,辅佐刘备于赤壁之战大败曹操,更取得荆州为基本。后奉命率军入川,于定军山智激老黄忠,斩杀夏侯渊,败

走曹操,夺取汉中。刘备伐吴失败,受遗诏托孤,安居平五路,七纵平蛮,六出祁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手摇羽扇,运筹帷幄的潇洒形象,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心中“智慧”的代名词。但在后主事情处理上,似乎有欠缺。刘禅庸碌无能。在位前期,主要依靠诸葛亮治理国政。刘禅自诸葛亮死后,更加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连姜维也因怕被害,自请到沓中种麦以避祸。如果诸葛亮不是什么事都替刘禅做了,多历练历练,会有蜀降魏么?

那个三国时代已经过去,新的“三国”又在人生的新起点开始,我们现在是自己的“君王”,自己的“国家"要“昌盛”,就看自己,积蓄力量,三年后,逐鹿中原!

《水浒传》前些天刚刚看完,至今记忆犹新。《水浒传》以它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水浒传》的社会意义首先在于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在那个时代,宦官专权,民不聊生,人们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只能走向梁山泊。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可以为了“义”,抛头颅洒

热血。《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英雄奸雄之间差别是什么?或许,英雄还没奸雄实力大,但是,英雄有“义”。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难道他们不会死么?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可以把生死置之度外。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什么是用一生去唾弃的。一个奸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良心已被金钱所抹杀,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没有好看的外表,却又细腻的内心,这才是英雄!

没有了春花秋月,没有了烽火连天,《水浒传》成了一部悲剧,

一部反映社会黑暗的悲剧,但悲伤之间,又有豪迈的侠义。

看书,我心灵的需求得到满足,我枯燥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成长,一部好书,造就一个美好的心灵。

第五篇:读后感

读《暑假奇遇》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记忆犹新的书——《暑假奇遇》。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一本。它主要讲的是城里男孩马小跳放暑假时,去他乡下奶奶家玩。他在那里生活得非常快乐。在那里,有着一头有理想的猪,黑旋风;有着一只爱管闲事的大黄狗;有着一只会说人话的鹩哥;有着一只看门的老白鹅;有着一只痴情的大黑猫;还有一个和马小跳朝夕相处的好伙伴,小非洲。就这样,一段有趣的暑假奇遇就开始了!

当我读到《宝贝孙子和宝贝罐子》那一章是,我觉得马小跳的奶奶真是太有趣了!她一直以为自己做汤好喝是因为那个“传家宝罐子”,其实是他自己的手艺好,本来那个汤就好喝,根本不是什么罐子做的,真是太好玩了。而在她的宝贝孙子和宝贝罐子之间,她还是有点“执迷不悟”,说两个都要。结果,罐子还是碎了。这时,她才知道真相。我想,要是我们家有这样有趣的故事就好了。

寒假中我读了《寻找大熊猫》这本书。书中主要讲述了在藏龙山熊猫自然保护区中,马小跳、唐飞、叶郎博士和美国小女孩温迪如何一起找回一直走散的大熊猫“憨憨”的精彩故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就是杨红樱阿姨描写的很多内容就像真实的一样,我经常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在书中还看到有关“竹子开花”的内容。妈妈告诉我一定要保护自然环境,否则大熊猫就没有适合它们生存的野外环境。大熊猫将濒临灭绝。我还决定把自己的零花钱捐给大熊猫保护组织,让大熊猫生活得更好!

读《跳跳电视台》有感

《淘气包马小跳》这类书吸引着广大的中国孩子,我也是其中之一。马小跳的童年是快乐的,我也是读了《跳跳电视台》所感受到的。

书中的马小跳和他的三个铁哥们以及漂亮的女孩夏林果和笨女孩安琪儿,组成了一个“跳跳电视台”。他们拍摄了一个个精彩的节目。有《小白虎何时回到虎妈妈身边》,《别让大猩猩再抽烟》,《跟杜真子学做饭》,《带轮子的书包》等。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小白虎何时回到虎妈妈身边》。是讲马小跳他们成立的“跳跳电视台”第一个拍摄地点“野生动物园”。他们在车上向外看,看到了一只白底黑纹的母老虎,下车以后又看到一个黑衣女人用一只小 1

白虎做生意。马小跳断定那只小白虎就是那只母老虎的宝宝,就叫唐飞把这个情景拍下来,为了掩护唐飞,马小跳他们就和黑衣女人聊了起来,一不小心说错话了,黑衣女人有所察觉,就对他们说:“快走,快走,别打扰我做生意。”这时唐飞也拍好了,马小跳示意,全部走。然后他们就将这个dv拿到电视台去播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心想,老虎在我心中是威猛的。而这个故事老虎就是是一只可怜的小猫,成为了黑衣女人生财的工具。我希望小白虎能早日回到虎妈妈的身边。《皮皮鲁送你100条命》 的作者是 郑渊洁,他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罗克、舒克和贝塔等人物带我们走进了有趣的童话王国,这本书是以儿童口吻讲了100个安全意识问题,让我们在遇到各种危险情况时如何冷静处理,防患于未然,送给孩子们100条生命。奥斯特洛夫司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所以,00后的我们要好好珍惜生命,学习这100条安全意识,也就等于送给自己100条命。 书中“警惕隐形墙”告诉我们:在面对全透明,没有任何标志的玻璃墙时,要多加小心。这样的墙很危险,会导致玻璃渣割破动脉死亡的可能性。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家里的玻璃门都要贴上使人注意的标志和图案,警惕隐形墙,小心它变成尖刀伤害你。

书中“烫你没商量”告诉我们喝水或吃饭时,要先试试食物和饮料的温度,否则会使嘴、咽喉或食道烫伤;洗澡时,记住要调好水温后才可以洗澡;有时大人们使用的电熨斗熨衣服,看似不烫,实际上它可是外柔内刚,轻轻碰一下,你的手就会变成“熊掌”,一定要注意哟!!

在我们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安全问题,如在2014年8月7日,在芜湖滨江公园18岁的小伙子在江里游泳时不幸溺亡,江边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他不顾自己生命安全,只图一时之快,却丧失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像这样的溺水事件暑假里发生了许多,所以,游泳一定要选择正规场所,未成年儿童要在家长的监护下才可以游泳,时刻注意看公共场所的警示牌,保护好自己的生命。

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安全保护知识,我现在是我家的“小小安全员”,父母酒后驾车,我都及时阻止;每次出门时,我总不忘提醒父母关水,关煤气,拔插座;告诉哥哥夏天少吃冷饮,里面有大量的防腐剂,香精等,营养价值很低;提醒自己不能憋尿,会伤害身体等等。

生命是一朵花,稍不小心瞬间凋落,生命非常脆弱,我们要掌握很多安全知识,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

星期二,我在家里阅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蟋蟀的故事,它叫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因为贪吃跳进了篮子而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老鼠塔克与猫儿亨利,用音乐回报了主人玛利欧和好朋友。因在众人面前用翅膀拉了一曲《小夜曲》而大出风头,成了著名的音乐家。

可九月的到来却让它思念起家乡。在塔克与亨利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是啊!一个人不论有多出名,离开家乡有多远,家还是你的家,还有一朵花儿为你开放! 小学作文:《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那本书,让我感到了动物的心灵是如此的可爱,那本书,又让我懂得了不少的它

就是乔治塞尔登写得《时代广场的蟋蟀》。

但是,有一件事,你们却不知道,那只蟋蟀,它竟然能唱出莫扎特写的《小夜曲》和《重返苏莲托》(重返苏莲托不是莫扎特写的),真是一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一个奇迹,那只蟋蟀的能力,其他的蟋蟀是做不到的。那它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能力呢?让我们一起去书里寻找。首先,蟋蟀认识了两个可靠的朋友,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猫总是在漆黑的夜晚里和老鼠去打开收音机,然后,蟋蟀就跟着学,不过一会儿,那只蟋蟀就学会了好多优美的曲子。还有更惊人的事情呢,不管是什么曲子,就算是超难的曲子,那只蟋蟀只听一遍就学会了(而

且那只蟋蟀还开过演唱会呢!)。

虽然我对音乐不怎么了解,但是那只蟋蟀带到了差不多和莫扎特的那种程度,真是不可想象。但是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为什么那么引人注目,那还是乔治塞尔登最了解读者的心灵。不愧是有名的作家啊!我也要向那位作家学习,今后要群览博书,增长大量的丰富的课外知识,等我长大了以后,我也要出书。因为,不管你是在怎样的境遇里,文学都在无声无息的照亮你,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十有八九你是不可能成为一个文学家的,而是当了电脑工程师、建筑师设计师······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长

大了我也当一个大名鼎鼎的文学家。

啊!我爱《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爱每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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