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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小说读后感多篇

白鹿原小说读后感多篇

白鹿原小说读后感多篇

名篇小说读后感 篇一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等等,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他知道,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它用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文学小说的读后感 篇二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小说读后感 篇三

看完《悟空传》,心情确实激动了一下,又趁热看完了相关的网友评论啊,不得不感到网络的巨大力量,聚集了那么多有类似感情体会的人。

本来这段时间刚刚感到生活的迷茫和沉闷,正在意乱心烦的时候,突然看到这样一部小说,照理说应该更加痛不欲生才对,但是却感到心情一陈轻松,似乎放下了什么东西。不能说在小说中找到了答案,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没有答案的轮回,有的只是心情和态度不同。也许正是以毒攻毒,雪上加霜,冻上更冻刺激了我,人反而得到了一瞬间的清醒和痛快——!

在要关上电脑睡觉的一刹那,突然脑子里就冒出了上面的标题。我们一个个都象《悟空传》里的人在命运的轮盘下不自觉的活着,不能说我们没有反抗挣扎。但无论如何,最多只不过是从一个小一点的棋盘跳到大一点的棋盘,总是逃不出命运的手掌心。也许只有参透生死才能参透这一切。但我们不过凡人,总是应了圣人名言:蝼蚁尚且偷生。海子看透生死,他自杀了;尼采看透生死,然后疯了。我们呢,放不下生命,只能继续在尘世中沉沦,受欲望的缚束。

但是参不透并不妨碍我们看到,妨碍我们去憧憬。在看完书的一瞬间,我就似乎看到了、感到了、甚至参透了人生的无奈。但仿佛象张学友唱的“总在刹那间,有一丝了解……”。这句歌词没有表达那么深的意思人生哲理,但它唱出的感情

我却认为是一致的,所以他才感动了那么多人,不经意间从我们的心底掠过。

只在这一瞬间,我们达到了唐僧的境界,我们看透了生命的本质。但是,过了这一刻,我们还是会回到现实,象蝼蚁一样卑微的活着,再次陷入命运给我们步下的棋局。因为,当第二天黎明到来的时候,生活仍将会继续……

经典名著读后感 篇四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觉新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两位至爱的人的离去。

当他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地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年轻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那孤独的生命?

当瑞珏的声声苦叫从窗里飞出,闯进他的耳朵,他又是怎样的心情?一扇破旧的木门最终使他们阴阳两隔,至死都没能见上一面,在门外狂吼的他又是怎样的痛苦?那两扇破旧的木门最终“拦住了最后的爱”。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他想把它摔掉。他在挣扎。”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小说读后感 篇五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爱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小说读后感 篇六

最近,有一部电影火遍了大江南北,那就是赵薇导演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昨天,看完了原着,感觉文字更加能够触动人心。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情节其实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人物的内心世界,应该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物。下面,来谈谈我对书中四个重要人物的感觉。

林静,“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个有点女孩子气的名字,就来自于这句话,22岁美国留学,回国后成为检察院的检察长。林静的青春似乎是很多人想要的:学业有成、工作顺利。这些其实只是林静的标签,可他并不快乐,他的日子是充满纠结的,他最终不得不放弃,他的日子只是为了父母和事业,人如果仅仅活成这样,也是不尽人意的。其实,林静就是现代人的一个影子:一边失去一边寻找,含着泪微笑。

陈孝正,这名字听起来就是一个高材生,孝顺、正直,这根本就是新一代的社会标兵啊!没错,陈孝正就是这么一个人,他的人生就好比一座只能建造一次的大楼,不能容忍有一厘米的误差,他的青春是老一辈们所追求的:成绩好,工作好,什么都好,走出去多有脸!其实呢,陈孝正完全可以用一句歌词概括:“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没有勇气,只能回避,没有完美的青春。

郑微,全身都散发着能量,“我是谁?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玉面小飞龙,有什么我得不到?”她会为一个男生日夜兼程,会为了一个承诺而几夜不眠。敢爱敢恨、直爽,她的青春没有什么遗憾,甚至有点阿Q精神,还是一句歌词:“回忆过去,痛苦和相思忘不掉,为何你还在拨动我心跳”。

阮莞,她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女神,美丽、温婉、贤淑、端庄,要是那时候有选美,不得回回都是冠军?“我的愿望是——青春不朽”。呵,是不是有些好笑?人总是会老去的,青春,不是容颜,更不是年龄。阮莞在最灿烂的年华遇到绚丽,在最决绝的时候封存记忆。小说的最后一章是:“阮莞,只有你的青春不朽。”一生来过,一起走过,此生无悔。所以,我们还是以前的模样。

最后,依然是一句歌词:“当花瓣离开了花朵,暗香残留。”青春在每个人心里的某个角落,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会拥有那余温和芬芳。

小说读后感 篇七

爱。什么是爱?是轰轰烈烈的情?是难舍难分的恋?还是藏在心底默默无闻的念想?中华下下五千年,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说清爱的含义?但是其实爱很简单。作家曹文轩的笔下—《青铜葵花》中,爱就是那么质朴而又震撼人心。

在书中,有一个名为“稻香渡”的小乡村,村子里,有一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与一名叫“葵花”的善良女孩。谁都知道,青铜葵花是兄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却胜似亲人的兄妹。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学习的机会;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卖掉了包括自已脚上所有的芦花鞋,光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为了让葵花看上戏,青铜顶着葵花站了整整一个晚上;为了让葵花漂漂亮亮的站在舞台上表演,青铜吹得腮帮子都麻木了才为葵花做了一串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为了给自已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去拍照;为了能够多编一些芦花鞋卖钱,葵花每天一放学就去采芦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去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家里,葵花故意把考试考差,只为了缀学…

什么是爱?这就是爱,是大爱!青铜葵花,两个仅十多岁的孩子却告诉了我们爱的真谛!没有杂质,简简单单却又动人心弦的爱。

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哭了,哭了很久,在葵花要被接回城里,问起哥哥要哪的时候,我哭了,看到青铜,一个哑巴男孩,居然大声喊出了葵花名字时候,我哭了!那该是怎样深沉的爱啊!

《青铜葵花》中没有华丽夸张的语言,也没有过肆张扬的感叹,有的只是质朴的描述,却令人难以忘怀。我想每个人读过这本书,都会深深地爱上它吧!

这样质朴的文字,这样深沉的情感,我想信每个人读了都会深有感触,当然我也不例外。

白鹿原小说读后感 篇八

很多课上,老师都提到了《白鹿原》。而我在无意中淘到了这本书,本来没多大兴趣,因为我对战争一类的有着本能的反感,而在听了大家对它的评价后,我决定看看这本书。最开始仅仅作为一本普通小说来看的,开篇觉得还具有一些传奇色彩。没想到一切都是一个暗示,一个伏笔。这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二者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主人公六娶六丧,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祥。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话剧;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大革命,日寇入侵,三年内战,白鹿原翻云覆雨,王旗变幻,家仇国恨,交错缠结,冤冤相报代代不已……古老的土地在新生的阵痛中颤栗。

说实话,电影版的让它确实有些变味,田小娥只是无数个悲剧中的一个。但是在她将尿撒在鹿子霖脸上时,我觉得她很勇敢,很高大。原本的她只是一个小女人,却要面对那么多无奈,只求一份幸福,却落得香消玉殒。我不喜欢黑娃,虽然在最开始给了田小娥幸福,却在后来将她带进一个个漩涡,而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潜逃不知何处。

作者也尽量用一种纯粹,真实的农民语言来展现故事,这是很难得的。这样的故事,在传奇中带给观众真实的社会面貌。对于农村的封建习俗,甚至思想会带给我们很深的印象,因为它几乎无所不在。在这个故事中,很多悲剧围绕着改革,就是新与旧的斗争。

这是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其实这里面最主要的人物却是白嘉轩,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这个人,因为他让我觉得捉摸不透的感觉。而他的性格似乎也随着岁月而不断的完善。从一个稚嫩的青年,变成坚毅的族长,而他的姐夫更是充满了神秘色彩,很是耐人寻味。

小说读后感800字 篇九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长达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内容惊险曲折、回味无穷。

在一个黑夜中,母狼紫岚在暴风雨之下产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可这些小家伙们刚出生,便有一只死去了,在这个暴风雨之夜,紫岚找不到食物,正在发愁中,眼神忽然飘向了那只死去的小狼崽,心里一阵抽搐,但还是吃下了小狼崽,它很痛苦,但很无奈,这是他第一次尝到痛苦的感觉,意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痛苦。很快,剩下的四只小狼崽满月了,甚至还有一只回来一只兔子,紫岚真是喜上眉梢,可惜高兴没太久,那只名叫黑仔的狼崽便被金雕捉走了,还没来得及实现它父亲的狼王梦,是紫岚又盯上了第二只最强壮的狼崽,名叫蓝魂儿,也继承了它父亲的基因、勇敢,可在狼群的狩猎中,被狗熊咬死了,紫岚的心在抽搐,于是,他又盯向了第三只狼崽:双毛一开始很懦弱,不愿意接受紫岚对它的训练,紫岚便逼着它一步步走上狼王,可双毛又在狼王之争中被狼王咬死了。只剩下最后一只母狼崽,紫岚对它不抱希望,它每天吃完了睡睡完吃,无所事事。有一天,它突发奇想,如果让母狼崽延续下一代,岂不是又有新的狼王人选了吗?它兴冲冲的去找母狼崽,却被母狼崽从山洞里赶了出来,原来,母狼崽已经有了新的配偶。此男忍了,忍痛离开这个陪了他几年的家,把他让给母狼崽延续狼王的下一代。一次,她在草原上散步,路过这个山洞,发现一只山雕在上面盘旋,不怀好意的眼珠盯着山洞在看,紫岚为了救母狼崽,不顾一切的山雕搏斗了起来,搏斗到精疲力竭,奄奄一息,最后与山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震撼了,母爱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母爱有时像一把小伞问你遮风挡雨;母爱又有时像紫岚一样,不顾一切的保护她的孩子……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父母的苦衷,要挣钱,要养家还要管我们的学习,给我们生活的费用,几乎我们操碎了心。可是……我们又能给父母什么呢?有的时想帮忙还净帮倒忙,如果我们问:“我们能为你们干些什么?”所有父母肯定会这样回答:“学好就好了”。父母都一个样,我们又能干些什么呢?

这本书我只想感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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