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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志愿服条例》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湖北省志愿服条例》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省文明办的有力指导下,XX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将志愿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积极发动宣传,强化培训指导,不断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市委文明办联合团市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社区人员加入志愿者行列,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我市开展《条例》实施情况作如下汇报:

关于开展《湖北省志愿服条例》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

1.完善制度,加强志愿服务规范管理。对照《条例》相关内容及要求,我市出台了《XX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市文明办牵头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志愿者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XX市志愿者服务管理规范》,并先后召开了志愿服务工作现场会、志愿服务制度化推进会,针对各种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时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分类界定。安排志愿者服务时,志愿者必须配发志愿者服务标识,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要求用人单位提交《XX市志愿服务需求申请表》并签订《XX市志愿服务协议书》,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

2.全面推广,提高志愿服务系统使用率。我市于2017年下半年启动并试运行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4月底开始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社区居民、社会爱心人士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系统发布项目、开展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间。城区文明办、民政局大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志愿者共计286807人,服务总时长达2589787小时,志愿服务团体704个。

3.加强激励,释放志愿服务事业活力。一是针对社区和志愿者的不同特点,我们鼓励采取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下陆区在幸福新区进行志愿者积分兑换试点工作,通过制定积分兑换清单和设立“爱心超市”,志愿者的时长可以兑换相应价值的生活物品,形成了志愿者积分兑换的良性循环。铁山区发展和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制度,制定出台了《铁山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办法》,明确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标准,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社区内外“爱心”共享互换。各城区探索了不同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通过积分兑换、服务回馈,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实现了爱心的传递,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对我市志愿服务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个人申报、志愿机构审核的基础上,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对拟表彰人选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实志愿服务记录时间及效果,居民评价,再进行公示。

4.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力度。一是紧抓资料宣传不放松。全市各有关单位针对单位内部职工,积极印发各类志愿服务宣传资料和《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读本,弘扬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二是发动“五进宣传”入人心。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知识培训,普及《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使广大群众对《条例》有全面准确的认识;三是开展仪式活动造氛围。2018年12月5日,XX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暨“国际志愿者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下陆区广场举行,2019年3月5日,XX市“我与文明同行”暨“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式在下陆广场开幕。

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的情况

1.科学管理,实现志愿服务信息化。市委文明办联合团市委,利用“志愿中国”和“志愿汇”APP全国志愿者系统,完成了对全团青年志愿者的数据化管理。目前,全市范围已在系统注册9万余名青年志愿者。在省运会、地矿科普大会、工业旅游大会、“黄马”等重大活动、赛事中均运用了此系统对志愿者实施信息化管理,从志愿者的注册、志愿服务的发布到期间志愿者的签到签退等全程管理,全面实现了对各赛会期间志愿服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和志愿者的科学化、精准化保障。

2.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一是推行“社工+志愿者”模式,引导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社区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有效促进了社区特色、专业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刘国保志愿服务队”“叶大妈谈心室”“772号楼邻里守望”等一批服务队和服务项目得到了居民的充分认可。同时,我市在“党员进社区”开展微心愿志愿活动的基础上,组织文明单位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法律志愿者、环保志愿者进社区、上街头,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初步形成了周有活动、季有主题的志愿活动氛围。二是打造品牌志愿服务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我市与爱同行志愿者服务队、青年益行志愿者服务队、“兰之心”助残志愿服务队、七彩志愿者服务总队、合心心理服务志愿者服务队、“爱心满园”义工协会、东楚义工联盟等志愿服务机构成员相对固定、活动丰富、成效明显,服务内容涵盖关爱社会、知识科普、心理辅导、教育援助、便民服务等领域,社会美誉度高,逐渐成为我市志愿服务的硬品牌。

3.强化培训,提升志愿队伍服务水平。为了提高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理念的认同感和业务技能的掌握度,我市从加强志愿团体骨干培训和志愿者技能培训两方面着手,每年组织全市范围的志愿团体骨干培训班,邀请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的专家为志愿骨干力量培训,专业角度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深化“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内涵。我们联合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消防志愿培训、消费者维权培训、环保知识培训等各类培训30余场次,培训人员27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升了志愿队伍管理能力、增强了志愿者服务技巧、执行能力和服务意识,充分了发挥志愿骨干引领带动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1.志愿者队伍结构单一。从群体结构上来看,当前青年志愿者中的主体是在黄高校大学生,尤其是在参与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时,基本全是高校学生志愿者,结构来源相对单一。其他领域的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氛围不浓厚、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发动各领域的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

 2.志愿服务项目领域不宽。当前的志愿服务主要还是习惯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绝大多数志愿服务还是集中在党政关心的卫生整治、交通引导、文明劝导、市容整治相关和重要赛会的项目上,一些部门习惯于把志愿组织当作自己工作力量的延伸,志愿服务内涵不够、层次单一。

3.志愿服务后劲不足。目前,志愿服务活动大多都是配合上级部门的任务要求开展的,自主性不够强,对以公益、自愿为本位的志愿服务理念带来了一定影响。同时,志愿服务付出回报机制缺失,尤其是政策激励机制不全,政府出资购买公益志愿服务的能力受财政制约,使得志愿者积极性不高,服务持续性不长。

三、促进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

1.进一步落实志愿服务活动专项经费。应推进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募集为主要来源、志愿者组织所在行业为依托、商业性途径筹集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投入机制。建议设立市、县两级志愿服务专项基金,同时由各级财政按照辖区内人均一定数额,设立志愿服务活动专项经费,纳入志愿服务专项基金。各级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基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

2.进一步拓宽拓宽志愿服务领域。除了为党政中心工作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支持,建议各相关部门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从人力、物力上帮助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尤其要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医疗卫生、消防安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广大群众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为学有专长的特殊和优秀人才发挥才智、回报社会搭建平台。

3.进一步开展“三社联动”。不断提升社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扶持公益慈善、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类的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项目运作社会化。

4.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有效发挥社团组织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政府主导、专业团队运营、社会跨界合作的模式,转变志愿者、志愿组织的传统的思维,鼓励志愿团体走向社会,寻求资源链接,实现自我造血,也促进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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