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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江陵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江陵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江陵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特色亮点工作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不懈打基础、促规范、抓改革、创特色、补短板,江陵民政多点突破,全年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3次,接待省内外学习考察60多个批次,在全省全市民政系统地位显著提升。

(一)从基层党建发力,夯实干部队伍基础

1.着力建设部门规范。研究出台《江陵县民政局工作规则》,成为县民政局的“根本大法”。建立数据比对、项目资金分配办法、民政设施管理办法等,使每一项具体民政行为“有法可依”。在利用监察系统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比对等数次重大核查巡视中,江陵查实问题全省最少。

    2.大胆开展绩考改革。积极申报开展绩效考核改革试点,并取得县绩考办、县委组织部正式批复。充分结合部门特点,采取加减分办法精确测算每名干部的绩效得分,将绩效考核得分与干部年度奖励工资挂钩,极大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积极创新党建活动。与精准扶贫村普济镇星星村、秦市乡多佛寺村,与县服装协会、县志愿者协会等行业协会,与天银循环等企业,一起研究党建工作,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烈士陵园宣讲红船精神,全系统开展“我向党组提意见”活动,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高、活动效果好。

4.主动面对历史顽疾。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几个主要二级单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问题,大胆利用“四种形态”,一年内报县纪委查处干部5人次,局党组自己处分干部8人次。目前,县民政局前进道路上的“地雷”基本排除干净,可以保证全系统今后3到5年内不再出任何大的问题。

(二)以民政为民情怀,传达党委政府温暖

1.认真履行精准扶贫兜底保障牵头责任。农村低保救助年标准从4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精准扶贫标准。临时救助封顶线从每人次6000元提高到6600元。争取政府出台了农村福利院管理办法,制定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标准,解决了管理主体、职工待遇、建设主体等根本问题。

2.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水平随地方经济发展同步提标的动态调整体系。二是全面实现了“以户为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标施保、动态管理”的城乡低保良性运行。三是实现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全覆盖,强化乡村两级责任,优化工作流程,低保审批时间由以前的三个月缩短到现在的两周以内。四是探索了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核查,大幅度提高了核查的客观性和精准度。

3.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省级试点。“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共建共享”江陵模式在全省推广。未保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儿童快乐之家44个,年底可以达到60个。

4.切实关爱老年人。在全省率先为全县5.7万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在全省率先完成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经济补贴发放,并会同县人民医院对符合条件的570余名对象进行了自理能力评估。在全市率先推进老年证自动化办理,极大方便了老年群众。

5.全力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基本完成了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采集对象1.1万人次。组织116名参试退役老兵到省级医院开展了体检。 “八一”、春节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做到了全覆盖。有序组织开展了“9.30公祭日”活动。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涉军赴省进京非访事件,我县被省厅表彰为“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6.努力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完成了县乡两级残联组织换届。“十佳残疾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梅花一周一村开”上门办理残疾证活动、“阳光家园计划”居家助残服务等,反响强烈,收到广泛好评。联合县劳动就业局组织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现场招聘会,为34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全年完成80户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试点推进3个“励志书屋”建设,助力“智志双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残疾人就业创业品牌示范基地,今年以来共开展贫困残疾人电商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2期,培训110余人次。

7.创新做好移民文章。成功谋划并申报了龙渊湖湿地生态修复、城区二水厂建设等项目,有望获得中央无偿扶持资金1.2亿元。顺利实施了资市镇潘市村移民美丽乡村项目,已投入资金700多万元。扎实开展并完成了江北监狱清江大队移交地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三)用分兵突围办法,抢占民生改革高地

1.做好顶层设计。成立了以县长牵头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民政部批准了我县改革试点方案。政府明确了县城“1+3”、乡村“10+10+10”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向。聘请上海规划院编制完成《江陵县节地生态公墓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台了《江陵县节地生态公墓建设资金扶持补助办法》,作为全县公墓审批、建设和执法的依据。

2.坚持规划引领。聘请清华大学、湖北省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高起点编制完成了《江陵县殡仪馆建设规划方案》、《江陵县仙鹤公墓建设规划方案》、《江陵县永兴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各个乡镇集中联建公墓规划必须报民政局审批方可开展建设。

3.坚持惠民导向。城市公墓公墓禁鞭禁烧禁塑目标基本实现。全面实现了城区集中理丧,群众反响良好。投入160余万元,完善了殡仪馆基础服务设施,满足群众理丧基本需求。减免基本丧葬费用政策惠及对象不断扩大。对集中理丧对象一律免收灵堂租用费。“互联网+殡葬”项目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二、2019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难以通过帮扶脱贫的对象逐步按户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2.稳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启动县殡仪馆重建项目,完成仙鹤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和永兴公墓新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加强督办指导,推进全县“10+10+10”项目全面落实。完成“互联网+殡葬”项目建设,开发殡葬服务APP,推出智能化、信息化的电脑服务平台和移动服务终端并投入市场使用。制定农村节地生态公墓管理办法,规范农村生态公墓建设管理。

3.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实施县福利院维修改造;“三合一”项目投入运营;在县福利院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按照30年规划标准,完成对全县7所农村福利院统一规划。用2-3年时间,按照每所1000万元标准,对所有农村福利院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扶持2-3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探索发展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模式,新增养老床位300张。结合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建设5-10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服务功能。

4.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现 “留守儿童快乐之家”建设全覆盖目标,不断完善功能,探索运行模式,促其发挥最大效益。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20年,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初见成效,城市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3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

5.精准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严格落实现行政策,开展关爱行动,为特困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生活难、医疗难、就业难等实际问题,保障复退军人群体稳定,确保年度无进京赴省上访事件。进一步提升军人荣誉感、尊崇感和获得感。开展短期荣军疗养3期,疗养对象120人以上。

6.大力做好移民结合文章。促进移民项目建设和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大力开展移民点美丽家园建设,力争建成2至3个移民美丽家园示范点,打造一批移民特色产业发展基地。强力推进三峡后续资金到位和项目实施,完成龙渊湖省级湿地公园恢复与保护、城区二水厂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长江大保护和移民工作结合文章,围绕云梦泽核心区、夏水核心区等湿地生态修复,谋划更大的战略性移民项目。

                            2018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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