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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讲看齐见行动精品发言稿【精品多篇】

党员干部讲看齐见行动精品发言稿【精品多篇】

党员干部讲看齐见行动精品发言稿【精品多篇】

基层党员关于讲看齐见行动发言稿 篇一

严明党的纪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要坚决贯彻同志关于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来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刚性要求,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从党的性质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和鲜明标志。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科学的理论指导、先进的阶级基础外,还有一个本质特征,就是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统一党员思想、形成统一意志,这是党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根本保证。党的这一本质特征和鲜明标志,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从党的历史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我们党已经走过了95年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经验启示我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新形势下抓党的建设、抓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从自身功能看,党内政治生活是教育管理党员的主要平台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思想熔炉。党员干部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的,也不是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强的,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强调:“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如果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平台”和“熔炉”作用,决定了它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地位。

从党的现状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有关。党内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不足,使得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应有的作用,导致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漠,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度下降,各种庸俗之风乘虚而入,政治生态恶化,百弊丛生。强调:“抓住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点,也就抓住了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钥匙。”要解决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除了要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外,更基础、更关键、更要害、更持久的还在于坚持不懈地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

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基础工程,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和《准则》精神,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担负起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

党员讲看齐见行动发言稿 篇二

看齐意识,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内最早提出看齐意识的,是毛泽东。

“群力谁能御,齐心石可穿”。对于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全体党员干部只有主动树立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层层立标杆、上下做示范,才能更好地凝心聚力、群策群力,更加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真正做到看得齐、跟得上、立得稳、行得远。

越是形势复杂多变,越是要强化看齐意识。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就说:“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毫无疑问,我们今天所处的国际国内形势与过去相比,更加严峻复杂,我们党面临的考验更加尖锐突出。

特别是在当下,有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在金钱、权力等利益诱惑面前腐化堕落、蜕化变质,背离了最初的价值信仰和选择。对于这些不愿意看齐、破坏看齐的“蛀虫”“毒瘤”,就更应该抓住要害、点准穴位,用党纪党规党法进行严肃查处,果断清除出党,以保证全党上下的团结统一和步调一致。

当前,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面对严峻的执政考验和改革发展的全新任务,党员干部应在践行“四个自觉”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确立看齐的思想自觉,坚定信仰信念。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不忘本忘祖,不忘记最初的价值信仰,认真学原文、读原著,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性锻炼,切实把好“总开关”,坚定“三个自信”,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切实把理想信念转化为行动的力量。

增强看齐的政治自觉,做政治明白人。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言行,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确保在大是大非和利益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永葆政治本色。

落实看齐的行动自觉,做到知行合一。看齐既是一个理论诉求,更是一种实践要求。党员干部只有躬身践行,才能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让看齐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谋事创业要遵照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不唱高调,不搞花架子,真正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

践行看齐的责任自觉,勇于担当作为。要想真正树立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是关键。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上奋发有为,在转方式调结构、战风险渡难关中主动有所作为。要带着真感情和责任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为官一任振兴一方的责任激情,始终做到履职尽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基层党员关于讲看齐见行动发言稿 篇三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委在通报巡视整改情况时称,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党员中隐性参教信教问题。该市以教育、卫生系统和高校为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党员参教信教情况大排查。对缺乏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不具备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

温州的做法颇有代表性,清退“思想上不在党”者,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已经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从现实问题看,去年中央巡视组在第二轮巡视的反馈意见中,批评一些地方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这表明,少数党员背离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转而投向宗教的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纳入纪律工作的视野。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就直接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从建立之初起就一贯坚持的重要思想原则和组织原则,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无神论者。因此,我们党曾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现实中,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主义,心思不在工作和事业上,忙着参加宗教活动,实际上成了宗教信徒。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带头参教信教,有的甚至热衷求神拜佛,大搞封建迷信。这股风气如果不遏制,势必搞乱党员思想,涣散党的组织,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一个重要指向就是着力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如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等。面对少数党员参教信教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教育,让广大党员把“党员姓党”的理念刻入思想深处;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对思想上变质、行为上违法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从而不断纯洁党的队伍,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基层党员关于讲看齐见行动发言稿 篇四

党的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就是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这条政治纪律。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任何宗教,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982年党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33页)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等文件都反复申明了“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什么党中央明确地把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规定为一条政治纪律,始终如一地坚持呢?

第一,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会动摇这一基础。马克思主义是彻底唯物主义和彻底无神论的世界观,它同任何唯心主义和有神论都是根本对立的、不相容的。共产党员必须把党的世界观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党员如果信仰宗教,就背离了党的世界观;党组织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就破坏了全党统一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和社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依靠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把个人和人类的命运寄托于造物主或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不相信人自身的力量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科学社会主义、认识中国国情,就不能坚定、自觉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谈不上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的党,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党的组织。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必须忠诚于组织,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宗教既是一种信仰,又是一种有其教义、教规、宗教礼仪、宗教活动和团体利益的社会组织。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成为在世界观上与党根本对立的宗教组织的成员,就会在思想上、行动上随时随地都面临着在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之间的二难选择,不可避免地会与党离心离德,危害党的组织和团结统一。

有人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理由,反对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指责这一规定限制了党员作为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表明他按照党章的规定立誓要坚持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的世界观。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党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那就不仅要严守国法,更要严守党纪。某些不愿意受党纪约束的人,退出党的组织仍然可以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宗教的自由。因此,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一致的,不应该将它们对立起来。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规定预备党员必须宣誓“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之所以是必须坚守的政治纪律,归根到底是因为党员信教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我们看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质疑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宗教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要求“重新思考和制定策略”,编造出种种理由论证应该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对于这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对待。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宗教信徒不能加入党组织,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允许党员信教,或允许宗教信徒入党,都意味着党内可以有信仰宗教有神论、背离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成员,这都是同党章的规定相违背的。某些论者提出的种种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择其要者加以辨析。

理由之一:列宁讲过“不禁止基督教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们的党”,世界上有些国家的共产党吸纳信徒入党。

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始终贯穿着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坚持从俄国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他指出,对于司祭能不能入党的问题,不能根据欧洲各社会民主党的经验做无条件的肯定的回答,因为西欧特殊的历史条件在俄国并不存在。在俄国,既不能一成不变地宣布司祭不能入党,也不能一成不变地提出相反的规定。如果有一个司祭愿意真心诚意地完成党的工作,不反对党纲,就可以吸收他入党,用党纲的精神来教育他。如果他入党后在党内积极宣传宗教观点,“那么党当然应该把他开除出自己的队伍”。(《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第178页,人民出版社20xx年版)

中国共产党做出党员不得信教和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正是体现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俄国的国情不同于西欧,中国的国情又不同于俄国。中国历史上有多种宗教,但中国从来不是一个宗教国家,而是一个世俗国家。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宗教成分,但人本主义和无神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对我国宗教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做了全面分析,指出:“在我国人口中,特别是在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中,信鬼神的人不少,真正信教的人所占的比重是不大的。”(《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222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论断,指出了中国不同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的一个显著特点。党中央的规定是从中国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的。从那时以来,虽然情况在不断变化,但大多数中国人不信教的宗教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党中央还指出,在那些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共产党员不得信教这项规定的执行,要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步骤,不宜简单从事。对于其中一部分忠实执行党的路线,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但还不能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党员,不应简单地加以抛弃,而应当帮助他们逐步摆脱宗教思想的束缚;在新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掌握,不要吸收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入党;对极少数不但信奉宗教,而且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然坚持错误立场的,应当坚决清除出党。

这些阐述进一步表明,党中央做出共产党员不得信教的明确规定,是建立在对我国国情全面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已经充分考虑到有的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教这一类复杂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政策来确保中央规定的执行。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不允许党员信仰宗教既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至于当代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是否吸纳宗教信徒入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各国政党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和事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拿列宁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党的论述和其他国家政党的政策来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是站不住脚的,是违背党的思想原则和纪律的。

理由之二: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是可以相互区分的,允许宗教界领袖和精英人士入党,可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有助于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

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世界观、宗教观,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因为二者有区别,所以一部分唯心主义者,包括宗教界爱国人士,虽然不赞同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世界观,但是可以积极参加代表了他们根本经济、政治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建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二者紧密关联,所以共产党员必须始终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共产党员只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仰任何宗教,才能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当作自己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矢志不渝地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因此,党高举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又对在统一战线工作的共产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规定“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同时,又在同一条中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以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可以相区分为理由,宣扬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反对党中央的规定,这是抹杀共产党员和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区别,把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要求混为一谈。在统一战线和宗教领域工作的共产党员,只有坚定地树立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宗教观,才能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要求党组织以吸收宗教信徒入党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颠倒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党与宗教的关系,不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是企图让社会主义社会去适应宗教。其结果,不是加强党和政府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而是让宗教影响和改变党的政策和性质,干预国家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

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全中国人民服务。宗教的性质与此截然不同。任何宗教及其信徒都不可能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如果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允许一部分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入党”,并且以这样的身份去“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那么,无论他们属于何种宗教,都不能脱离其所属宗教的背景、利益和关系,不可能平等地对待其他宗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其结果,绝不是加强而只能是破坏党和政府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破坏宗教关系的和谐。至于有的宗教信徒主动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承认党的纲领,要求加入党组织,那要另当别论,与我们这里讨论的宗教信徒能不能入党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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