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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试行稿)

教师年度考核细则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全面、准确、客观地对教师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继承我校优良传统,吸取、引进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考核细则。

一、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人的人格,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形象和声誉;有创造性地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一票否决:

1、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师生安全事故的。

2、歧视学困生、人为造成学生流失、工作弄虚作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服从学校分配、消极怠工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

二、能(20分)

1、备课(2分)。能按课标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设计教学方案有课时计划,备课要素齐全,有创意,有特色。(以平时统一检查记录为准)

2、作业批改(4分)。作业设计要注重形式与实效;强调规范,注重养成。课上作业要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家庭作业量要适中,及 时检查、规范批改。作业评价要有激励性。(以业务月查为主,综合考核优秀得4分,良好得3.5分,合格的3分,不合格得0分。)

3、教研活动(2分)

能按照要求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得2分。不按学校要求上教学研讨课扣2分,教研活动少一次扣0.5分。

4、工作量(12分)

授课节次计分:语文、数学、英语0.5分/周·节,其他0.3分/周·节。

少年宫得分:辅导教师1分,主管领导1.5分。

职务分:校长5分,副校长3分,班主任、主任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少先队辅导员记2分,其他事务分工每项记1分(可累加)。

累计积分超过12分,按12分计。

三、勤(20分)

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保证正常教学工作记20分。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分:

1、每学期请假超过三天,事假每天扣0.4分、病假每天扣0.2分。(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2、学校实行签到制度,教师每天四签,旷工一天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中途擅自离岗一次扣0.2分。

四、绩(30分)

以两次期末成绩为准,按全乡年级排名计分。第一名15分,第二名13分,第三名11分,第四名9分,第五名7分,第六名5分,第七名3分,第八名1分。(两学期累加计算)

五、廉(10分)

教师不廉洁自律,有搭车收费,乱购教辅资料,索要家长财物等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六、附加分

1、荣誉称号

本年度获教师个人表彰,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4、3、2、1分。

2、活动辅导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记3、2、1、0.5分。同一类别不重复记分。(累计不超4分)

(2)辅导学生作品及报刊发表的教师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3、2、1、0.5分。(同一类别不重复计分,累计不超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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