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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门卫值班制度【新版多篇】

校园门卫值班制度【新版多篇】

校园门卫值班制度【新版多篇】

学校门卫室值班制度 篇一

1、认真学习保安工作条例,严格按保安工作职责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值班时间不干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语言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2、门卫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和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总务汇报。晚上值班要不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假日内关闭校门,不准外来人员进校活动。

3、严禁非本校人员入校,对来访人员的进校和离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不允许任何人员在门卫附近聚集、看报、聊天、下棋等。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私自出校门,或在附近买零食。

4、对携带财物出门者,问明情况,弄清财物来源,方可放行,不允许任何人将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5、上课期间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对来访者问明情况,得到有关领导准许后,方可进校。教学时间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喧哗、吵闹、奔跑等,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开关学校大门和侧门。

6、遇到侵害师生安全或学校财产时,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立即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做应急处理。

7、认真做好电话接听、电话记录和内容转达工作,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严禁校外人员在传达室接打电话,按时做好报刊杂志和往来信件的收发工作。

8、有权制止和杜绝在校门前摆摊设点、乱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现象,协助值班领导和教师维持好上学和放学期间校门口的秩序。

9、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门前卫生三包区域和部分区域的卫生工作,协助学校做相关的临时性服务。

10、门卫人员要,勤奋敬业,用自己高质量的工作和良好形象为学校增光,对不认真履行门卫工作义务,缺乏责任感的人员,学校采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将有权辞退和解聘。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三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篇四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师生的财产、人身安全,特制订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一、门卫制度

1、语言文明,态度亲切、礼貌待人、依章办事。

2、保持着装整洁,按规定穿着制服,佩带工卡。

3、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如实填写值班和巡查记录。

4、值班时不准打牌、看书报、听音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当值人员要认真检查值班室的各种设备是否正常,特别是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夜间必须按规定巡逻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6、值班时严禁打瞌睡。

7、维护值班室及门前三包区环境保洁,不欺上瞒下,不造谣生事,不议论事非、不聚众聊天。

8、严格按规定接待来访人员和接听电话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填写来访登记单,做好询问、通传、放行指引工作,对来访人员带来的信、物品必须登记,转交物品验收。

9、严禁推销、散发传单等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10、及时做好报纸、信件的整理与保管,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登记。

11、发现不良苗头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和学校负责领导,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学校负责领导报告。

12、对携有大件物品进入学校的领导、教师或其他员工要主动协助。对携有大件物品出学校未经学校负责领导批准不准放行。

13、在遇到盗窃、火灾等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打110或119,并及时向学校负责领导报告。

14、制止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15、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如接班人有特殊情况未能到达时,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当班人员下班后,要逐楼逐室巡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做了记录。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护好现场,在公安人员未到前,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16、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

17、接班人员应注意岗位范围内的物品,发现异常情况应全部报告主管,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18、在遇到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的与学校负责领导或同事取得联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确保学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

19、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紧急疏散方案

20、加强学校钥匙的管理,钥匙只能在值班员之间交接,并填写交接班记录,未经学校负责领导同意严禁转交他人或私自配制。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学校负责领导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对允许进入车辆,应指挥其低速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

3、对离校的车辆,如携带学校物品,应检查是否手续完备。

4、学校上学、放学及下课期间一律不准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有学校负责领导同意。

三、值班制度

1、学校除正常由保安全天24小时值班外,内宿区每晚安排一位行政干部值班,每逢节假日,寒、暑假另外安排学校行政干部值班。

2、行政干部值班应按值班安排表,准时到位,并向当班门卫报到,告诉门卫自己所在位置和联系方法。

3、行政干部值班,应认真询问情况,并对校区进行巡视,下班前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四、巡逻制度

1、白天上课时间段派一名保安负责教学区、行政楼、宿舍区、食堂和临时安全通道的巡逻,主要防范校外社会人员、外校学生对本校学生造成的安全隐患。

2、夜间由两名保安在校园内间隔不超过一小时对校园进行一次巡逻。

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篇五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护卫队名单

总指挥:袁立

队长:李志飞

成员:章湘辉、王卫红、李彬林、邹志权、罗显雄、邹一贞

胡丁华、张宏度、肖石林、杨泽辉、邹日晖、曾松青

段正尧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六

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和每天静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六、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

七、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九、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下班后要对各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一、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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