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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多篇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多篇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多篇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1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人员都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全室公用仪器设备按需要进行合理调配,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用。

7、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要做好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检查、校验、常规维修以及保养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员提出维修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8、仪器设备的变动:凡报损、报废及外调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填写技术鉴定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仪器设备。

9、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赔偿: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对责任人做出赔偿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更好地为科研、教学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大楼内的所有仪器设备。

2、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根据采购经费来源、功能、性能、价格等因素实行实验室和研究方向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树型管理体系。

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

4、实验室对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总帐,协同校设备处进行不定期核查,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5、实验室重视实验技术管理队伍的建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对于在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实验技术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公共平台的大型仪器在设备安装时都将公布培训计划,面向仪器负责人和学生培训,其他学生的培训由各团队仪器负责人负责。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1、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的制定,应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遵循优化配置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按规定进行校内外专家会议论证,按不同经费来源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

2、使用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集中采购仪器设备时,由各研究方向草拟申购计划,经室务会讨论,确定正式申购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

3、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和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共同验收。进口仪器设备必须按外贸、商检部门有关规定在索赔期内办理验收手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索赔或退换。

4、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应准备好有关资料,到学校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领用和建帐手续,及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三、仪器设备的共享、使用和管理

1、实验室的公共仪器平台对所管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管共用。公共平台不仅服务于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也面向全校、面向社会,奉行共享开放与部分有偿收费的原则。

2、实验室共享仪器设备包括: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购置的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和各研究方向上报的注明可以共享的仪器设备。前者的维护、保养、维修(如在正常使用下损坏)和试用期耗材等费用均由实验室支付,后者的上述费用将根据实际共享情况由实验室酌情支付。

3、公共平台的大型仪器分为需持上岗证操作的仪器和需持智能卡操作的仪器两类。对需持上岗证操作的仪器,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持证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暂停该上机者对该设备的使用权限3个月。上岗证由国家重点实验室发放给经机组负责人培训并认可的使用者。

4、对需持智能卡操作的仪器,采用门禁系统控制管理。智能卡由平台负责人发放给各团队指定的仪器负责人(教师),再由各团队仪器负责人授权该团队其它教师(包括校内其它合作研究人员)和学生使用。其他需要使用公共平台仪器的校外研究单位或社会人员,需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合作人员联系;尚未建立合作关系的,需与平台负责人或仪器负责人联系。

5、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说明。仪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并监督其他仪器使用者执行。

6、公共平台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预约和登记制度。使用者须先预约登记,后使用。使用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开机前应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及其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如管理人员临时不在需报告该团队仪器负责人,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7、仪器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检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仪器要及时进行修复。

8、任何人不得任意拆卸和改装实验室仪器设备,如因功能改进等技术需要进行拆卸,需通过仪器管理人员、上报实验室与学校资产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9、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仪器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联系有关公司或厂家的技术服务人员前来处理。

10、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换,必须履行设备现行技术状况、功能开发利用情况、各种附配件、材料和全部资料的交接手续,待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离室。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四、附则本条例由室务会负责解释。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3

第一条各种分析仪器、测试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为了加强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宏观管理,并由仪器设备负责人、财产管理员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对公用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的负责人时,要作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交接者要完整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仪器设备现状;接替者要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清点仪器附备件数量,资料数量。

第四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归档资料包括:订货申请、订货合同、装箱单、说明书、安装调试验收报告、仪器零配件、登记表和维护记录。

第五条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账目管理、报废等工作由实验室财产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功能开发;维护维修,办理借用手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仪器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并督促其他仪器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

第六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型式,特别贵重及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原则上大型仪器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使用;中小型仪器设备实行借用制度,使用人经过简单培训后,办理借用手续自行操作使用。

第七条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有责任配合仪器设备负责人作好仪器设备的开发工作。

第八条实验室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使用技术培训、评比等工作,对尽职尽责的人员实验室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对于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实验室将组织事故认定小组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交由学校进行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4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

1、利用国外合作交流投资或国内投资经费购置的重要仪器设备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清单,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经审批,正式立项后,方可办理购置手续。实验室主任负责设备采购工作。

2、利用国外合作交流购置的仪器,按外方和校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国际公开招标,由中介公司协助校主管部门作出统一安排,按计划进行。

3、一般性低值仪器设备或用品,需按季度或年度提出采购计划,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由室统一办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允许随时提出购置要求。

4、实验室自行研制的设备,按规定程序列入计划的,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研制报告,经实验室组织的技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按确定的经费额度,进一步提出实施方案,责任到人,方可实施。由实验室主管负责人和各研制项目负责人组成研制仪器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

二、仪器设备的到货验收

1、凡利用国外合作交流投资或国内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报关、接运;并及时通知厂方来人参加验收和进行安装调试。

2、使用国外合作交流投资引进的设备和国内资金购置的财产均按各项目单位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仪器设备的转收,应有实验室主管人员、技术及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参加。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3、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应认真仔细,发现该仪器的包装或仪器本身有损坏,和装箱清单不相符或和合同不符的地方,应及时向对方明确提出,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负责该项仪器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至始至终在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保证仪器的性能,质量符合标书和技术合同的要求。为此,使用工作人员应事先熟悉掌握该仪器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

5、如合同中规定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应明确培训时间;内容、要求,日程安排和参加人员,保证培训质量,防止敷衍了事。

6、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卡,制备统一标牌。实验室对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公共使用的办法。国外合作交流投资购置的各项仪器设备及其它大型仪器设备均指定固定工作人员专人管理,并制定出专门的管理、使用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国外合作交流投资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大型、重要仪器设备,均指定固定工作人员专人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仪器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效益,作好服务。

2、设备使用人应提前与分管仪器设备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登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互相推诿或私自拆修。由仪器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联系修理直至恢复正常,不得放置不管,以致影响工作。贵重仪器经同意后指定两人以上在场,方可开机检查。

4、凡属实验室用国外合作交流投资或国内投资购置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外借或为外单位进行测试,不得私自以各种名义收费。

5、凡配有仪器使用记录本的仪器设备,使用后必须据实记录,否则酌情处理。

6、因失职而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及其附件、贵重器皿等,应及时报告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酌情赔偿。

7、必须收费的仪器设备、测试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由分室技术组提交室务会议审议后,报所审定后实施。

四、仪器设备的归还或交接

1、仪器设备专管人因离职或其它原因不再承担管理任务时,必须向实验室办理交接手续,仪器设备性能正常,资料、附件齐全。如果有性能异常或附件丢失情况,应及时上报,写出书面情况,并主动联系修复,找出丢失件,以便顺利进行交接工作。

2、仪器管理人员定期向实验室提交仪器使用详尽报告,包括使用人次,运转小时数,测试项目数,收费额,出现故障及维修情况等。

3、实验室要定期对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五、大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单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均需建立设备档案。大型仪器设备归档内容包括:

1、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论证会议文件、记录);

2、领导批复;

3、订购合同(包括有业务内容的重要来往函件);

4、进口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5、验收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6、装箱单及开箱记录;

7、产品说明书、全套随机技术文件;

8、安装调试记录、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

9、索赔来往公函及结果;

10、设备履历书;

11、使用、维修、检修、故障记录;

12、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仪器设备管理管理制度5

一、仪器设备管理宗旨

为搞好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与综合利用,提供物资条件及良好环境,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质量与仪器设备的使用率,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二、仪器设备的范围

凡实验室现有的各种常用和贵重仪器均列入此范围。

三、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则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实验室仪器设备采取个人负责制,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被指定的责任人要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必须负责仪器日常的维护保养,有故障后及时反映,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联系维修。责任人有义务解答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技术指导。

3、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1)定期清点、核对仪器设备的实有数是否与其帐、卡相符,每学期末清核一次。

(2)定期保养、清洁、检查仪器设备,保证其完好率,每季例行一次。

(3)随时注意观察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4)注意平时的整洁卫生,每次实验完后,要及时将仪器设备收拾摆放好。

四、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则

1、使用人应按照仪器使用手册使用,使用过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如因不规范使用出现问题,由使用人负一切责任。

2、实验室按计划在实验前检查、准备好仪器设备(包括实验室、准备室)供实验教学和科研使用,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出。

3、实验室的准备室仪器设备由承担本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技术员共同使用、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五、仪器设备的借用规则

1、若有其他人需要使用仪器,需向责任人提出借用要求,并服从责任人的安排。如对责任人的安排有异议,可向功能室主任反馈。

2、实验室需借用他室的仪器设备,须办理手续,方可借用。

3、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外借时,须经实验室主任的同意,办理手续,方可外借。

4、公用仪器应遵守先后的原则,有序使用。如因故取消,应事先向责任人说明,若无故违约,浪费时间,则需登记在册。

六、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

1、实验室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与要求,提出仪器设备年度计划,上报院主管部门。

2、根据学校教学经费情况与中心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仪器设备计划,交设备处实施。

3、实验室要认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多与有关部门联系,较好地完成计划任务。

4、实验室根据变化情况临时增加仪器设备计划,须将计划交给设备处。设备处根据经费情况,考虑能否调整计划,同意临时增加计划的实施。

5、实验室将仪器设备领回来后,要及时验收,(包括对其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维护保养中发生、发现故障,能自行检修的,要及时检修;没有把握或无能力检修的,应联系送修或请技术人员前来维修。

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既要有超前意识,又要注意勤俭节约,报废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七、仪器设备摆放规则

原则上仪器一旦交由责任人负责后,应有固定的摆放地点,不得随意摆放,如遇特殊情况,则需要与责任人共同商定,使用完毕后归放原处。贵重仪器原则上固定摆放,不得移动。

八、处罚规则

对仪器使用人,因为操作不当引起的仪器损伤或损坏,应该及时上报相关人员,不得隐瞒,并承担相应的善后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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