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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概述】

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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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9月30日将巡察意见向县城管局进行了反馈。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县城管局党组认真反思研究、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有关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思路。成立县城管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整改方案进行布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建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出台制度,建立起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三)总结整改经验,提升工作站位。通过这次整改,全局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同时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核心作用不强,管党治党不严肃

1、针对党组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已向县委组织部多次进行了申请,请示尽快配齐班子,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讨论通过了《新乡县城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县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分工,“三重一大”范围、议事决策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围绕“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强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集体讨论、决策。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上确保党内生活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三是在进行集体研究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杜绝“一言堂”现象。

3、针对管党治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门印制了党组文件头,严格区分党务发文与行政发文,杜绝以行政文代替党组文现象。二是及时调整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持亲自抓、亲自管,进一步严肃工作态度,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4、针对纪律观念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两准则、四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促进党员队伍素质提高。二是按照《中共新乡县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新发[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11月就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了专题剖析讨论会,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针对理论学习效果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二下午为固定的学习时间,如有其他活动不能学习时,根据情况予以补课。二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目前已组织党员学习180余人次,集中学习研讨3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论述摘编》、党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严格以考促学。11月13日、11月20日,局党组分别组织机关党员进行了两次知识测试,重点考察了党员干部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理解把握程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提升学习成效。四是突出以效验学。以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干部素质和能力高低等来检验学习效果,将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以学习促进工作提升,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组织书记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基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三)组织生活不规范,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针对党支部书记长期缺位、“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在班子暂未配齐的情况下,由代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工作。二是于2019年10月15日向县直工委进行了更名请示,县直工委批复:同意将新乡县城管中心机关党支部更名为新乡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待班子成员到位后,马上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支部换届。挑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支部各项活动。三是按照《党章》要求,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和党支部学习制度,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

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关、预备党员转正关。通过群众调查、交流谈心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社会关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情况,避免把不合格人选纳入发展党员的对象,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二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支部召开支委会进行审查,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报局党组预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每个会议都要求记录完整,程序都符合规定要求,并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都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突出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局党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规范做好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4、针对长期雇佣大量临时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与县人社局和有关劳务派遣公司联系,进行劳务派遣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各项费用需要纳入到2020年相关预算。为保证垃圾处理厂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经请示县分管领导,原有人员暂时留岗。待各项手续齐备后,将立即按照《县委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外使用临时工的通知》(办文(2007)49号)文件要求,逐步将临时工转换为劳务派遣工,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针对反馈的临时工问题已全部予以辞退。

(四)业务监管宽松软,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城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固定资产采购审批,定期盘点大额使用管理台账。二是对该相机丢失原因进行了认真调查,确系在机关搬迁时不慎遗失,局党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示约谈,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2、针对政府采购存在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补充合同进行了核查:因原有显卡为集成显卡,与大屏不匹配,故新增8块专业显卡以及8台显示器;原有机柜不能满足现有设备需求,故新增2套网络专用机柜。二是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具体采购措施,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执行,杜绝各种奢侈浪费。

3、针对执法收费极其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0月9—10月12日,我局派出五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由市城管局组织的全封闭培训,全面深入的学习了《新乡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智能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公益公诉和《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督查管理办法》等业务知识。二是于2019年6月16日与河南宁璋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专业人士担任法律顾问,会同局法制股指导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核工作,对每一起处罚案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真正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不断完善我单位各项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建立执法收费台账,要求执法队员每天做好执法收费台账,台账上要明确征收对象及联系电话,征收依据,应收金额、实收数目,减免理由。执法收费台账定期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五)项目管理粗放,招投标问题多发

1、针对项目评标打分任性,评标结果显失公平,业主代表收取评标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具体采购措施,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在重大项目招标前,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2、针对项目实施普遍缺少监督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法制股会同所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重新梳理,对评价服务细则缺失、违约责任不明的合同进行补充合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针对每个项目建立督查台账,发现问题即刻整改或处罚。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车辆和人员不到位问题,现已按照合同进行购置、添加到位。四是将2016-2018年我局实施的21个招投标项目交由县审计局进行绩效审计,待审计完成后,严格按照审计结果和要求进行整改。

3、针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二是2019年9月与凤鸣湖公园水上游船运营商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费用。

4、针对出现各种低级错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具体采购措施,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执行。二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岗位责任心教育,确保项目招标、验收“把好关、把严管”,避免低级错误发生。三是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中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巩固整改成效

当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城管局党组继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城管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进一步细化方案,列出计划,锲而不舍抓好整改。

(三)积极推动城管事业改革发展。我们将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中共新乡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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