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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老干部局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概述】

老干部局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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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2月3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清单,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在规定限期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从严从实、立行立改。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始终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2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会议,加强指导,推进落实,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15个问题均在时限内完成整改,谈话提醒7人,挽回经济损失4.16万元,制定制度3个。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第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还有差距”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还不够深入,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还有差距,如何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思考不深、创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高频率开展新思想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习活动、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组织全体干部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等,翻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编印《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者读本》,并组织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强化理论武装,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

二是高质量推进老干部工作。结合实际,加强创新,深化新思想对上虞老干部工作推进的指导运用。2020年,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与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协议,推动“党建+金融”向服务离退休干部领域延伸;创设老干部党校培训班, 丰富老同志学习方式;创新实施老年大学“学分银行”管理模式,成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创新案例。

三是高起点谋划新一轮工作。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立足“窗口”建设,紧扣“百年”节点,谋划部署“十四五”和2021年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工作拉高标杆,力争在“重要窗口”的上虞风景中增添老干部元素,贡献老干部力量。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李璋伟、钟国海、朱秋平等3名同志的主题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交流发言材料为网上摘抄;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如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力度不大”的问题。

①关于“李璋伟、钟国海、朱秋平等3名同志的主题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交流发言材料为网上摘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我局会计李璋伟同志、老年大学管服中心主任钟国海同志、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朱秋平同志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学习纪律,严肃学习风气。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入学习,常态化开展党的新思想新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理论素养。

②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如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建立与乡镇、街道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挂钩联系制度,每位干部职工联系1-2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加强日常沟通联络;走访小越街道、章镇镇等乡镇街道调研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同时持续深入推进其他问题整改,进一步推进深层次问题解决到位。

(二)关于“履行自身职责还有短板”的整改

1.关于“工作主要侧重于离休干部及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对全区面上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多、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和作用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面上离退休干部工作调研与指导。与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区面上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分组对21个首批申报的“银领五星”规范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专项工作指导和初评工作。同时督促做好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调研指导,对我局副局长王铁军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制度。联合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政治思想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班子建设规范化、作用发挥规范化、保障机制规范化等五个方面加强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联合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和区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退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干部退休提出“八个一”的工作要求。

2.关于“基层工作网络还不健全。未及时掌握各单位老干部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调整情况,影响面上整体工作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掌握并完善老干部工作队伍名单。结合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暨老干部工作者培训班、离退休干部工作专项检查等,进一步摸清掌握全区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老干部工作者队伍情况,建立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专兼职工作人员三个队伍的完整名册清单。同时,建立三个微信联络群,加强工作对接联络,动态更新工作网络。对我局组织指导科科长金丹丹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充分发挥老年大学作用,助推‘老有所学’还需发力。如老年大学提供学位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未充分利用老年大学现有硬件设施,增设班级的余地较大;老年大学分校目前仅在丰惠、章镇、丁宅、长塘、崧厦等5个中心乡镇运行或在建,分校建设尚未全域推开,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的问题。

整改情况:探求多种渠道扩大老年教育供应量。根据“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路线图规划,加大力度发展分校、教学点,2020年新增镇街分校4所、社区教学点1个。开通“云”上老年大学平台,有序推进“云课堂”教学,非老年大学学员也可在注册后收看“云课堂”,让更多老同志足不出户享受老年教育。努力寻求各类优质师资,增加师资储备,持续开发具有区域文化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新课程,加强学制轮换建设,扩大和增加老年教育学位供应量。对老年大学管服中心主任钟国海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第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整改

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2013年、2014年发放工作人员特殊场合午餐补贴合计1.2万元;2016年以来向临聘人员(驾驶员)连小惠发放各类补贴合计4.93万元”的问题。

①关于“2013年、2014年发放工作人员特殊场合午餐补贴合计1.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核查并严格落实资金清退。目前,杨闰世、施柏松等2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领取的4800元(2400元/人)特殊场合午餐补贴已清退到位。同时,规范误餐补贴,对确因工作误餐的,严格按照餐费补助有关规定给予发放,做好审批、公示等程序,附上有关佐证资料。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做到不自设名目发放补贴。

②关于“2016年以来向临聘人员(驾驶员)连小惠发放各类补贴合计4.9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核查并严格落实资金清退,目前对向驾驶人员连小惠多发的各类补贴共计26300元已清退到位。同时,规范临聘人员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临聘人员待遇有关政策,列支临聘人员各类费用,杜绝出现不规范、不该有的各类支出,特别是各类补贴。

(二)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

1.关于“违规支出食品(礼品)。如2014年12月列支食品(礼品)8781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全面了解掌握相关的财经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持续确保不再出现违规支出食品(礼品)行为。对我局会计李璋伟同志就财务、内审等工作欠规范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部分物资采购无询价资料、购销合同。如老年大学2018年1月购广告宣传伞支出24780元,3月购先进奖品保温杯支出1131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提高思想任务,继续严格按规定抓好物资采购,持续确保不再出现物资采购手续资料不全问题。加强全局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同时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需求、采购方式和履约验收等实施复核,确保采购质量。

3.关于“大额支出不规范。如2018年至2019年支出老干部生日、病故鲜花及花圈挂账结算共23262元,无明细;5次下拨新四军研究会经费计51万元,均未使用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规范大额支出有关问题,凡购买用于老干部生日病故的鲜花花圈、老干部住院探望的水果等挂账结算支出,一律采用“发票+明细清单”的方式进行结算,凡下拨给区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的经费,一律规范使用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同时,强化大额资金预算和计划,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支出程序,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

4.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接待餐费支出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如2013年至2014年共计支出餐费29391元;餐费挂账结算,2019年5月补结2018年4月国际老年大学协会接待费6032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执行,继续严格执行落实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试行)》,完善公务接待应附资料,及时做好费用结算。进一步加强对规范公务接待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认清、把握规范接待工作的重要意义,站高位置,明确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引向深入。

5.关于“公务车辆未定点修理。2013年1月至2020年7月在非定点修理厂修理费用22162元,占总修理费的89.5%”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执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保制度,老干部局所属的2辆公务车辆一律安排在定点修理厂维修,并及时做好维修保养费用核对、结算工作。

(三)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有漏洞”的整改

1.关于“延期现象较为普遍。如2014年老年大学主体工程延期263天;2019年老党员驿站布展采购项目延期9个月”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对老年大学建设工程中因施工单位延误的4天工期,已按合同规定扣8万元(2万元/天)。加强工程及采购项目管理。组织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加强工程及采购项目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在工程建设前,全面认真调研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方案,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对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预结算、工程款支付程序,严格控制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合理高效使用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我局副局长王铁军同志、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朱秋平同志等2人就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2017年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布展采购项目(合同价39.89万元)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采购项目支付有关整改工作。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结算审计”,由原代理招投标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审定结算造价302864元,并联系浙江天马文体校具有限公司核退多付款额26844元(此前已支付给该公司329708元)。同时,加强工程支付、工程合同、工程审计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控制资金安排和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情况。对我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施焕根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对新四军历史研究会财务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1.关于“违规发放各类补贴。2018年、2019年发放会议补贴9300元(其中部分发放对象为在编在职人员);2018年向2名退休兼职人员发放考核奖共计4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核查并严格落实资金清退,目前,向罗兰芬等10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张柏大等43名党员发放的5300元会议补贴,向马坚华、金娟文等2名退休兼职人员发放的4000元考核奖,均已清退到位。今后加强补贴发放监督检查,指导研究会组织全体理事、会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将全体理事、会员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强化对研究会发放津补贴、奖金等情况的检查,督促规范各类支出,确保不再出现违规发放各类补贴情况。

2.关于“违规开支各类费用。2018至2019年购买汽油4500元,支出平常会议餐费43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并明确要求研究会,今后因公务活动需要用车,一律向政府定点租车平台租用。认真核查并严格清退使用工作人员马坚华自备车辆发生的1200元汽油费。明确要求研究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完善和规范各类支出,杜绝出现平常会议餐费支出。加强对研究会的包括汽油费、餐费在内的各类日常支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督,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主管单位职责。

3.关于“接待餐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如2018年、2019年共支出接待餐费7050元,无公函、无接待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规范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加大对研究会招待费用开支的监督指导,协助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制度,增加对研究会接待费用列支的检查频次,逐笔逐项给予规范,杜绝出现接待费支出应附资料不全等情况。督促研究会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完善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费用支出申报、审批程序,做到资料应附尽附、手续应到尽到。对我局副局长王铁军同志就对新四军历史研究会财务监管不到位进行提醒谈话。

第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方面

(一)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9年7月机关党支部换届至今,只开过3次支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三会一课”等党组织工作活动的领导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精心设计载体,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规范会议记录。对我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施焕根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组织生活会缺乏‘辣味’,如2019年12月的组织生活会无相互批评的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建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从严从细。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认识,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开好组织生活会。

(二)关于“离退休党组织建设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

1.关于“‘银领’党支部覆盖面不广,离退休干部党建与社区党建的融合度不深,离退休干部到社区中报到,在社区接受教育、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比例不高,成效还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我区《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加强对各单位,特别是对首批申报的“银领五星”规范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指导。同时,督促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对我局组织指导科科长金丹丹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探索建立单位党建、社区党建和行业党建共融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党建新路径,在现有8个“银领”党支部基础上,摸排条件成熟的涉老社团或社区等建立“银领”党支部,方便离退休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退休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支持退休干部到社区报到,主动融入社区。与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银色家园”和志愿服务“时间银行”项目。探索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合社区范围内各领域党组织的党建联盟,为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提供方便。

(十三)关于“临时用工不规范”的整改

1.关于“老年大学聘用机关退休人员担任辅助教管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调查核实,目前钱婉丽再未担任老年大学辅助教学人员,现老年大学4位辅助教管人员均非机关退休人员。今后加强辅助教管人员聘用管理,在老年大学辅助教管人员聘请、使用工作上,从严监督,从严要求,切实按照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实。

三、下步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努力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老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2.严守党规党纪。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按照最新有关政策规定,动态调整完善我局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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