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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多篇【多篇】

八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多篇【多篇】

八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多篇【多篇】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一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基本定义:

⑴全等形: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图形叫做全等形。

⑵全等三角形: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叫做全等三角形。

⑶对应顶点:全等三角形中互相重合的顶点叫做对应顶点。

⑷对应边:全等三角形中互相重合的边叫做对应边。

⑸对应角:全等三角形中互相重合的角叫做对应角。

2.基本性质:

⑴三角形的稳定性:三角形三边的长度确定了,这个三角形的形状、大小就全确定,这个性质叫做三角形的稳定性。

⑵全等三角形的性质: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

3.全等三角形的判定定理:

⑴边边边(SSS):三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⑵边角边(SAS):两边和它们的夹角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⑶角边角(ASA):两角和它们的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⑷角角边(AAS):两角和其中一个角的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⑸斜边、直角边(HL):斜边和一条直角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

4.角平分线:

⑴画法:

⑵性质定理: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

⑶性质定理的逆定理:角的内部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点在角的平分线上。

5.证明的基本方法:

⑴明确命题中的已知和求证(包括隐含条件,如公共边、公共角、对顶角、角平分线、中线、高、等腰三角形等所隐含的边角关系)

⑵根据题意,画出图形,并用数字符号表示已知和求证。

⑶经过分析,找出由已知推出求证的途径,写出证明过程。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二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算术平方根:一般地,如果一个正数x的平方等于a,即x2=a,那么正数x叫做a的算术平方根,记作。0的算术平方根为0;从定义可知,只有当a≥0时,a才有算术平方根。

2、平方根:一般地,如果一个数x的平方根等于a,即x2=a,那么数x就叫做a的平方根。

3、正数有两个平方根(一正一负)它们互为相反数;0只有一个平方根,就是它本身;负数没有平方根。

4、正数的立方根是正数;0的立方根是0;负数的立方根是负数。

5、数a的相反数是-a,一个正实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实数部分主要要求学生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能估算无理数的大小;了解实数的运算法则及运算律,会进行实数的运算。重点是实数的意义和实数的分类;实数的运算法则及运算律。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三

一.知识概念

1、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m,n都是正数

2、。幂的乘方法则:m,n都是正数

3、整式的乘法

(1)单项式乘法法则:单项式相乘,把它们的系数、相同字母分别相乘,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里含有的字母,连同它的指数作为积的一个因式。

(2)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单项式乘以多项式,是通过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把它转化为单项式乘以单项式,即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就是用单项式去乘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3)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先用一个多项式中的每一项乘以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4.平方差公式:

5.完全平方公式:

6、同底数幂的除法法则: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即a≠0,m、n都是正数,且m>n.

在应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法则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同底数幂相除”而且0不能做除数,所以法则中a≠0.

②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0次幂等于1,即,如,-2.50=1,则00无意义。

③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p次幂p是正整数,等于这个数的p的次幂的倒数,即a≠0,p是正整数,而0-1,0-3都是无意义的;当a>0时,a-p的值一定是正的;当a<0时,a-p的值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负的,如,

④运算要注意运算顺序。

7.整式的除法

单项式除法单项式:单项式相除,把系数、同底数幂分别相除,作为商的因式,对于只在被除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商的一个因式;

多项式除以单项式:多项式除以单项式,先把这个多项式的每一项除以单项式,再把所得的商相加。

8、分解因式:把一个多项式化成几个整式的积的形式,这种变形叫做把这个多项式分解因式。

分解因式的一般方法:1.提公共因式法2.运用公式法3.十字相乘法

分解因式的步骤:1先看各项有没有公因式,若有,则先提取公因式;

2再看能否使用公式法;

3用分组分解法,即通过分组后提取各组公因式或运用公式法来达到分解的目的;

4因式分解的最后结果必须是几个整式的乘积,否则不是因式分解;

5因式分解的结果必须进行到每个因式在有理数范围内不能再分解为止。

整式的乘除与分解因式这章内容知识点较多,表面看来零碎的概念和性质也较多,但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在学习本章内容时,应多准备些小组合作与交流活动,培养学生推理能力、计算能力。在做题中体验数学法则、公式的简洁美、和谐美,提高做题效率。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四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先用一个多项式中的每一项乘以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要防止漏项,检查的方法是:在没有合并同类项之前,积的项数应等于原两个多项式项数的积;

②多项式相乘的结果应注意合并同类项;

③对含有同一个字母的一次项系数是1的两个一次二项式相乘,其二次项系数为1,一次项系数等于两个因式中常数项的和,常数项是两个因式中常数项的积。对于一次项系数不为1的两个一次二项式(mx+a)和(nx+b)相乘可以得到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五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全等三角形:两个三角形的形状、大小、都一样时,其中一个可以经过平移、旋转、对称等运动(或称变换)使之与另一个重合,这两个三角形称为全等三角形。

2.全等三角形的性质: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角相等、对应边相等。

3、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公理及推论有:

(1)“边角边”简称“SAS”

(2)“角边角”简称“ASA”

(3)“边边边”简称“SSS”

(4)“角角边”简称“AAS”

(5)斜边和直角边相等的两直角三角形(HL)。

4、角平分线推论:角的内部到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的点在叫的平分线上。

5、证明两三角形全等或利用它证明线段或角的相等的基本方法步骤:①、确定已知条件(包括隐含条件,如公共边、公共角、对顶角、角平分线、中线、高、等腰三角形、等所隐含的边角关系),②、回顾三角形判定,搞清我们还需要什么,③、正确地书写证明格式顺序和对应关系从已知推导出要证明的问题。

在学习三角形的全等时,教师应该从实际生活中的图形出发,引出全等图形进而引出全等三角形。通过直观的理解和比较发现全等三角形的奥妙之处。在经历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等探索中激发学生的集合思维,启发他们的灵感,使学生体会到集合的真正魅力。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六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基本概念:

⑴轴对称图形:如果一个图形沿一条直线折叠,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互相重合,这个图形就叫做轴对称图形。

⑵两个图形成轴对称:把一个图形沿某一条直线折叠,如果它能够与另一个图形重合,那么就说这两个图形关于这条直线对称。

⑶线段的垂直平分线:经过线段中点并且垂直于这条线段的直线,叫做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⑷等腰三角形:有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叫做等腰三角形。相等的两条边叫做腰,另一条边叫做底边,两腰所夹的角叫做顶角,底边与腰的夹角叫做底角。

⑸等边三角形:三条边都相等的三角形叫做等边三角形。

2.基本性质:

⑴对称的性质:

①不管是轴对称图形还是两个图形关于某条直线对称,对称轴都是任何一对对应点所连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②对称的图形都全等

⑵线段垂直平分线的性质:

①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点与这条线段两个端点的距离相等

②与一条线段两个端点距离相等的点在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上

⑶关于坐标轴对称的点的坐标性质

①点P(x,y)关于轴对称的点的坐标为

②点P(x,y)关于轴对称的点的坐标为

⑷等腰三角形的性质:

①等腰三角形两腰相等

②等腰三角形两底角相等(等边对等角)

③等腰三角形的顶角角平分线、底边上的中线,底边上的高相互重合

④等腰三角形是轴对称图形,对称轴是三线合一(1条)

⑸等边三角形的性质:

①等边三角形三边都相等

②等边三角形三个内角都相等,都等于60°

③等边三角形每条边上都存在三线合一

④等边三角形是轴对称图形,对称轴是三线合一(3条)

3、基本定:

⑴等腰三角形的判定:

①有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

②如果一个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那么这两个角所对的边也相等(等角对等边)

⑵等边三角形的判定:

①三条边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②三个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③有一个角是60°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

4.基本方法:

⑴做已知直线的垂线:

⑵做已知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⑶作对称轴:连接两个对应点,作所连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⑷作已知图形关于某直线的对称图形:

⑸在直线上做一点,使它到该直线同侧的两个已知点的距离之和最短。

初二数学上册知识点 篇七

平均数

基本公式:①平均数=总数量÷总份数

总数量=平均数×总份数

总份数=总数量÷平均数

②平均数=基准数+每一个数与基准数差的和÷总份数

基本算法:

①求出总数量以及总份数,利用基本公式①进行计算。

②基准数法:根据给出的数之间的关系,确定一个基准数;一般选与所有数比较接近的数或者中间数为基准数;以基准数为标准,求所有给出数与基准数的差;再求出所有差的和;再求出这些差的平均数;最后求这个差的平均数和基准数的和,就是所求的平均数,具体关系见基本公式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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