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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概述】

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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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盐边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1日至6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含县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含县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团县委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以及3个财务问题。团县委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按照务求实效、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的原则,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切实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谋划,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10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团县委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全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从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工作,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班子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剖析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全面落实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序开展问题整改

团县委成立了以书记罗伟为组长,副书记吴琼、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彭治斌为副组长,团县委、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多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班子成员、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严格按照措施和时限要求推动整改。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及3个财务问题问题,共梳理整改事项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整改成果中需长期坚持的23个。已新建立规章制度4项,修订完善原有规章制度32项。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深刻,重视不够,缺乏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情况:团县委领导班子加强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制定了《团县委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2)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理解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学思结合、学用转化不够,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大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领会学习,将习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团县委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并结合学习成果推动工作落实。

(3)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虚化(长期只有1名领导),存在学做“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团县委2020年9月配齐了班子成员,制定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专题学习制度》并抓好执行,杜绝了学做“两张皮”的问题。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谨。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视不够,理解不到位,认识有偏差,将非中共党员列入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如2019年9月19日,团县委班子审议通过的《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关于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方案》中将团县委和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非中共党员列入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并重新印制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关于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方案》,并举一反三,加强了对主题教育的重视工作。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有差距。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重业务轻思想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不明确、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抓好微信公众号“我的盐边 我的团”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通过公众号发布各类宣传推广信息74次,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向党组织不断靠拢。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有差距,未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制定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并抓好执行。

(3)在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对青少年宣传引导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各类活动10余次。

4.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重大决策部署思想认识不高,理解不深不透,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没有联系团县委工作职责细化具体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抓好了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团县委的落地落实,切实肩负起团县委联系、服务、团结青少年的使命,结合盐边青少年实际,组织各类丰富多样的活动。

(2)对承担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视不够,对联系新建村脱贫攻坚工作思考不多、针对性不强,激发联系贫困户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办法不多,联系的贫困户产业发展单一,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指导,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常驻联系村开展工作,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结对帮扶贫困户人员,加大结对帮扶力度。

5.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1)领导班子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统筹谋划不够,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不到位,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2020年2月团县委职工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及干部职工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监督管理。

(2)对县关工委工作关心、支持不够,协助县关工委帮助指导基层工作不力,推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联合县关工委到温泉小学开展“情系青少年 关爱进校园”主题教育。

(3)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指导不力,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素质教育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社会效益发挥不充分,辐射、带动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积极开展各类培训班,发挥社会效益;团县委领导班子坚持到青少年活动中心指导工作,配齐青年少活动中心班子成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高,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

整改情况:团县委领导班子加强了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团县委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并抓好执行;同时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做好了自学工作。

(2)对文稿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抄袭现象,纠治四风不力。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团县委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加强对文字把关。

7.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有差距

(1)团县委领导班子担当精神不足,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工作主动性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强化担当精神,持续做好青年大学习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深化党政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青年机制。

(2)主动服务青年的意识不强,对新时代青年工作思考不多,对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指导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开展青年讲师团进学校活动;到红格镇、非公企业等调研基层团建工作。

8.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团县委财务归口县委办统一管理,没有单独制定相关的内控制度,存在财务处理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再次学习领会,建立健全《团县委职工慰问办法》《共青团盐边县委严禁不正之风相关规定》《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清、重业务轻党建,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主要依托于联合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提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印证资料较少,且不规范,领导班子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完善了党建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检查落实。

10.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2017年至本轮巡察结束,团县委领导班子长期只有1名主要负责人在岗,班子议事规则不明、边界不清,基本上以职工会代替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事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2020年9月配齐班子后,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了《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1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落实不够有力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思想认识有偏差,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未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共青团盐边县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按时上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履职情况,分管领导听取工作人员履职情况。

12.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合党支部组织活动少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党支部开展的组织活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没有坚持做到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团县委领导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2)团县委领导参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未按照规定签名。

整改情况:团县委领导参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按规定进行了签名。

(三)专项工作方面

13.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团县委领导班子主动认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意见中的共性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但仍需巩固提升。

整改情况:加强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意见中的共性问题学习,抓好整改巩固提升。

14.结合蒲波、候晓春、彭宇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

(1)团县委领导班子对“以案促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学习讨论,对警示教育的宣传引导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载体不丰富,检视反思、“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不彻底,没有达到警示教育预期效果。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17日对蒲波案件进行了再学习,再提升。强化“以案促改”,召开团县委警示教育会,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同志到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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